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376-3/20240909-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9-09 10:54: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猴、腾陇高速公路(腾冲段)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管理水平,提升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平,营造和谐、有序、整洁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实现“畅、安、舒、美、绿”的工作目标,腾冲市出台了《腾猴、腾陇高速公路(腾冲段)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下是对该方案的详细解读。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安全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服务保障能力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综合施治、长效治理”的原则,采取广泛宣传引导、自行清理纠治、依法实施处罚、强制拆除迁移物理隔离、实施绿化美化替代等措施,对腾猴高速公路、腾陇高速公路(腾冲段)公路桥下空间、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安全视距区等侵犯公路路产路权、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涉路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构建畅通、安全、舒适、便捷、高效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腾猴、腾陇高速公路(腾冲段)辖区沿线。

整治内容:对桥下空间、公路用地等路产范围内堆放物料、挖沙取土、修建设施、搭建棚屋、埋设管线、种植作物、放养牲畜、倾倒垃圾等涉路违法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三、整治阶段

一阶段(2024年9月30日以前):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构建政府高位推动、多部门紧密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路域环境整治格局,使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和执行保障有力。按照职能职责,对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涉路违法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和分类造册登记,分别形成问题清单。广泛宣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开展路域环境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由属地乡镇督促涉路违法当事人及时自行纠正,恢复公路原状。

二阶段(2024年10月1日至31日):根据问题清单,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对涉路违法问题逐一清理整治,依法取缔和纠治高速公路路域范围内的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期间所需机械设备由云南腾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山管理处腾冲分处负责调配。

三阶段(2024年11月1日以后):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回顾与总结,深入研究分析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和完善路域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成立腾冲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集中整治等工作,该工作专班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工作专班办公室下设在腾冲市交通运输局,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昌位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朋连、杨志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分析研判、业务指导、检查和总结汇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