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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240614-00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6-14 15: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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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腾冲市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方案

一、为什么要制定《腾冲市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方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工作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2023年1月13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2024年1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号),腾冲市成为全国97个、全省3个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之一。

腾冲市委、市政府始终坚定不移优先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保障能力及水平大幅提升、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乡村教师队伍持续加强、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但全市还不同程度存在育人主体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协同育人机制不够健全、协同育人条件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腾冲市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制订了《腾冲市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方案》。

二、《腾冲市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方案》有什么内容?

主要有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三个部分共9条。

(一)关于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明确了学校的主要责任。《方案》要求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家庭沟通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用好社会育人资源。

(二)关于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明确了家长(监护人)的主要责任。《方案》要求家长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引导子女体验社会。

(三)关于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方案》明确了完善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和净化社会育人环境三个主要任务,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环境及良好网络生态。

三、《腾冲市创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工作方案》有什么亮点?

(一)明确腾冲市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为腾冲市家长学校(腾冲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明确了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妇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切实发挥好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强化与家庭、社会密切沟通协作;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在学校、社会广泛开展实践活动;妇联组织、民政部门负责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其他有关部门结合《腾冲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腾未保办发〔2022〕2号)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社会协同育人工作。

(二)强化了协同育人专业支撑、理论研究和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推动教育科研机构、专业团体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理论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业务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面向广大家长开设家庭教育网络公益公开课,促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