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31222-00009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12-22 18:3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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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和镇区污水治理工作,制定印发《腾冲市乡镇(街道)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推动工作贯彻落实。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云厅字〔2022〕6号)和云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街道)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建村〔2022〕87号)要求,分年度推进腾冲市乡镇(街道)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腾冲市作为二类县,确保到2025年底,全市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23年、2024年分别达到60%、70%以上。加强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覆盖和运行管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率,到2025年底,我市伊洛瓦底江流域镇区实现全覆盖收处,其他镇区应实现设施覆盖,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健全管理运行维护和镇区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目前,我市乡镇镇区污水治理工作压力较大,为顺利完成省级下达目标任务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起草制定《腾冲市乡镇(街道)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一)《方案》起草过程
起草《方案》是在市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从《方案》提纲的起草,到形成初稿前后1个多月的时间,经历了一个集民智、聚民意、聚民心的过程,政府办对《方案》的拟写做到了“早安排、早动手、早落实”。在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作为起草负责单位,初稿形成后随即组织局班子成员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市级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讨论修改《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同时委托云南滇拓律师事务所对拟印发的《方案》进行了法律审查;最终结合提出的有关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方案》制定依据
1.《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云厅字〔2022〕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街道)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建村〔2022〕87号)
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省人大常委会质询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三、起草《办法》中不同意见及协调情况
无。
四、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主要由5个部分组成,一是指导思想,二是整改目标,三是组织保障,四是整改措施,五是有关要求。
五、相关概念
镇区生活污水,是指乡镇政府驻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
污水处理厂(站),是指建有利用CASS、一体化工艺将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B标排放标准的设施设备。
六、部门职责
《方案》明确了各有关部门职责:
(一)由腾冲市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腾冲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牵头,要以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项目为依托,积极协调项目参建单位加快推进界头、荷花、北海、新华、蒲川、清水、团田7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同时提升建设新华、滇滩、明光、芒棒、五合、猴桥6个镇区污水管网项目建设。
(二)由市住建局牵头要督促指导伊洛瓦底江流域等敏感区域乡镇加快推进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和管护运行,确保到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目标任务。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强化调度推进。由市住建局提供技术指导,持续推行集中纳管与就地分散治理模式,指导各乡镇(街道)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选择工艺和规模,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
(四)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建局积极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支持,市发展改革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腾冲市支行应帮助争取各类金融资金支持力度,指导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市场化运作等,加快推进乡镇(街道)镇区生活污水治理。
(五)全市各乡镇(街道)积极向上争取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和统筹发挥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空白区覆盖建设和及时启用原中央资金支持建成未使用的设施日常管护运行工作,健全完善管护制度,切实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