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2-1002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10-02 10:2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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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腾冲市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腾政办发〔2022〕27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腾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腾冲清单》。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地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6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公布了《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地9月底前编制并公布市、县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9月23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39号),公布了《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县(市、区)9月底前编制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腾冲市依据《保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清单梳理编制工作,从《保山清单》中认领我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程序编制了《腾冲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括科学编制,及时公布市级清单、严格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有关清单系统衔接等3条措施;第二部分,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包括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等4条措施;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加强监督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清单的主要内容
《腾冲清单》共242项事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腾冲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0项:中央层面设定事项共996项,腾冲市承接240项,涉及23个市直部门和17个乡镇。其中:市级部门231项、乡级5项,省市驻腾单位9项(数据是包含的关系,不累加)。二是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事项2项。(云南省没有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许可事项,涉及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许可事项共9项,腾冲市承接2项,涉及2个市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