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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3-/2018-1207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12-07 17: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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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腾冲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5号)和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保发〔201818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腾冲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但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城乡社区治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农村滞后于城市局面尚未得到彻底扭转;城乡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和技术更新相对滞后,服务项目和资源依然紧张;社会力量和市场主动参与不充分,专业教育和人员培训亟待加强。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城乡社区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对于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衔接、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实现城乡社区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意见》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各项要求,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美丽家园。2.总体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级有关部门按工作职能牵头制定部门、乡镇政府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三是完善基层自治制度,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范围和规模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四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积极引导建立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等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发挥三方优势,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

(三)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平等沟通、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二是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按照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要求,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事项。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区文化引领能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精神指引。四是推动社区法治建设,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五是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增强社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健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强化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的渠道。六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有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一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二是探索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方式,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三是科学制定社区发展规划,优化社区资源配置。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四是实行社区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五是探索物业服务机制,加快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

(五)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二是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保障机制,努力建立政府投入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自我补充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增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保障能力。三是完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四是完善理论研究和激励宣传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实践经验,以典型引路。认真分析城乡社区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着力解决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