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13-9-12_B/2017-071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7-02-17 08: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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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六批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现将全市第六批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公布如下: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绮罗文昌宫
所在地:腾越镇下绮罗社区
保护单位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以排涝沟为界,西以环村界为界,南以田心路为界,北以排涝沟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二)滇西军都督府旧址及叠园集刻
所在地:腾冲市第一中学
保护单位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滇西军都督府旧址以原财神庙四周围墙内为保护范围;叠园集刻以腾冲市第一中学图书馆围墙内为中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围墙外各延伸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三)茶马古道腾冲段
所在地:芒棒镇、界头镇、中和镇、猴桥镇
保护单位级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 北斋公房西坡古道石板路
保护范围:东起北斋公房垭口,西至高良工小台地脚,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 城门洞西坡古道石板路
保护范围:东起城门洞西坡垭口,西至山脚桥街村路口,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3. 赤土铺古道石板路
保护范围:东起甘露寺村,西至郑山小坝湾村口,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4. 大风口西坡古道石板路
保护范围:东起高黎贡山西坡大风口,西至山脚桥街村路口,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5. 大歇场坡古道槽谷路
保护范围:东起大歇场坡坡脚,西至山顶分水岭垭口,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6. 橄榄坡古道石板路
保护范围:东起橄榄寨村口,西至山顶黄草坝路口,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7. 南斋公房西坡古道石板路
保护范围:东起南斋公房垭口,西至西坡岗房台地,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8. 黄竹园铺古道石板路
保护范围:东起黄竹园分水岭垭口,西至太平铺与早期城门洞老路相交点,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9. 玉璧坡古道石板路
保护范围:东起玉璧村村口,西至芹菜塘村,左右两侧以路边5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0. 得胜碉
保护范围:碉堡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面以河为界,西、南面外扩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一)英国领事馆旧址
所在地:腾越镇
保护单位级别: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领事馆办公楼整座建筑物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东领事馆大门外延伸10米,北仆役住房外延伸10米,西、南两边向外延伸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二)李根源旧居
所在地:腾越镇
保护单位级别: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至巷道外墙皮,南至巷道外墙皮,西至腾越路边缘,北至李成富、李建武住房。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至巷道(含巷道)西、北保护范围外延15米。
(三)和顺民居建筑群
所在地:和顺镇
保护单位级别: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 杨氏宗祠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 钏氏宗祠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3. 张氏宗祠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4. 刘氏宗祠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5. 尹氏宗祠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6. 贾氏宗祠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7. 李氏宗祠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8. 寸氏宗祠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9. 弯楼子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四)一九八师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
所在地:腾越镇
保护单位级别: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以塔为中心,向东外延5.3米,向南外延4.2米,向西外延7.4米,向北外延17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五)护珠寺
所在地:腾越镇
保护级别: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从该寺山门起至大雄宝殿后墙外3米,观音殿、正殿左右厢房外围墙外3米为核心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思想,切实把本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