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22-0924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9-24 09:33:2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市“十四五”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腾冲市“十四五”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短板,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优先解决民生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补齐老城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短板,为尽快实现管网全覆盖、雨水全入河、污水全进厂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2025年末,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0%以上。2022年—2025年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105公里以上,其中:新建截污干管不少于6公里、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不少于42公里、新建小区污水管不少于57公里,全面提高主管、支管、截污管覆盖率,形成高效运行的污水收集系统。消除城市建成区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口,力争实现市政道路雨污全分流。
(二)2025年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2022年—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规模达3.5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6万吨/日,出水水质全面提升为一级A标。新增再生水规模2万吨/日,探索经处理后的尾水通过生态净化进入湖泊、河流、水系,作为生态补水或达到相关标准后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降低自来水供给压力。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普查。2022年内启动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普查工作。组织专业检测机构对城市建成区内排水管网进行普查探测(包含:市政公共排水管网以及居民小区排水管网),获取所有排水管道平面位置、埋深、流向、管径等数据,全面摸清城市管网现状,梳理管网覆盖空白区、错接混接、破损漏损、雨污混流、用户接入盲区等情况,建立污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完善定期清淤疏通工作机制,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及时开展城市市政、居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腾越街道、西源街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
(二)全力推动市政排水管网新(改)建。根据重点项目清单,科学制定管网新(改)建计划,开展市政道路雨污管网病害整治,力争“十四五”实现市政道路雨污全分流。补齐城市截污干管空白段,消除污水直排口。2022年底前实施南底河、热海河城市段截污干管建设项目,新建截污干管6公里。2025年底前逐步对老城区18条市政道路42公里合流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不少于41.5公里,疏通雨水管约42公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腾越街道、西源街道)
(三)全面启动小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分片区分年度实施小区道路雨污分流改造,逐步补齐城郊结合部排水短板,确保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市住建局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计划实施小区道路雨污分流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无法覆盖的小区及城郊结合部,由市住建局、所属街道科学谋划,争取项目资金,实施管网完善工程,实现小区道路雨污分流及城郊结合部管网空白区全消除。2025年底前逐步改造腾越街道、西源街道内22个片区排水管网,新建污水管57公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腾越街道、西源街道,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
(四)严格规划管控,实现源头雨污分流。新建小区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原则,实现雨污彻底分流,并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减轻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担。新建小区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雨污水分别排入市政雨污管网,杜绝雨污管网错搭现象。城市建成区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居民自建房屋审批,按照“谁审批、谁验收”原则,将雨污分流改造、禁建自渗式化粪池纳入审批条件,逐步实现自建房片区房屋雨污分流,确保居民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腾越街道、西源街道,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住建局)
(五)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管理整治。开展入河(湖)排污口统一命名编码和监测、溯源工作,依法取缔违法设置的排污口,依法依规完成排污口标识牌设置。推进工业企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及其他污水排放量较大、水质较差、环境影响较大排污口整治工作。逐步解决管网溢流入河(湖)问题,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入河(湖)排污口监管水平。严厉打击污水溢流直排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源头治理,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沿河道支流、沟渠流入城市河道。(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
(六)提高排污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城市内各河流流域经营场所、规模化养殖业等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确保生产经营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加强市政道路沿线居民(商户)污水排放监管,定期开展检查,杜绝向雨水篦子倾倒污水现象。加强城郊区域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引导群众建设防渗透堆料池,控制和削减污染物进入水体和土壤,确保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住建局,腾越街道、西源街道)
(七)切实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能。按照城市规划,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23年6月前完成腾冲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标。2025年底前完成腾冲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并投入试运行,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林草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收储中心、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腾越街道、西源街道、和顺镇、清水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细化工作方案,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项目推进+执法检查”为抓手,重点做好城市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及推进,加大城市排污执法检查力度,明确专人负责城市污水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收费机制。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要进一步规范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及时启动污水处理费调价工作,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减轻因运行成本增加造成的政府财政压力。同时,探索征收的生活污水处理费按比例用于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投资机制,解决城市排水管网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将管网普查经费、污水治理项目前期经费、管网日常维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发改局要指导项目业主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紧跟国家、省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方向,积极做好城市污水项目策划包装,研究谋划一批城市治污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四)优化运营模式。强化城市污水运营单位管理和推广运营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完善以污染物削减绩效为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专业化规模化运营。推行污水“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行维护模式,探索供排净治一体化改革。依托城市“智慧大脑”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政策支持。市自然资源局统筹做好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用地保障。各部门要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统筹解决规划、环评、土地、林地等问题,用好联批联审政策,畅通绿色审批渠道,助推项目落地。
(六)严格执法监督。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要完善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污水偷排问题,对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开展好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督查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腾冲市“十四五”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 腾冲市“十四五”城市污水治理重点任务清单
腾冲市“十四五”城市污水治理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