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3-/2018-0321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21 14: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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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腾冲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面临的形势
(一)2017年度地质灾害和防治工作概况
2017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9起(自然因素引发35起、人为因素引发4起),受灾人数165人,因灾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684.37万元。全年累计实施应急调查38次,妥善处置了8·18暴雨自然灾害和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资金1690万元实施了曲石镇平地社区栗下组、滇滩镇胜利社区顾家营小组等7个滑坡应急治理和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以及芒棒镇坪地社区广贵寨、蒲川乡清河社区曼海大坪子等20余处避灾搬迁项目。全年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97次,参演群众11622人次,举办培训43场,参训人数3160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民防灾意识和群测群防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大灾害点的应急防治工作有效推进。
(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18年,全市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较常年正常,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在西部槟榔江流域猴桥镇永兴、箐口一带以及三岔河电站、腾猴高速、腾陇高速公路建设区;北部西沙河流域山寨、联族、河西社区以及明光河流域白沙河、松园、中塘一带和木鱼山、茨竹坝矿区;东部龙川江流域北海乡双坡、竹坝村及芒棒镇上营、窜龙、坪田、坪地社区;南部五合、团田、蒲川乡一带以及新华至蒲川米果公路建设区;中部大盈江流域腾越镇东南部,清水乡、中和镇以及荷花镇西部;保腾高速公路连接线腾冲段、腾龙路、腾泸路大塘段及腾密路猴桥段沿线。
1. 地质灾害主要控制因素
(1)降雨因素: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8年全市降水总量正常,气温略偏高,其中1-4月降水略偏多,气温略高,冬春干旱较常年偏轻,初夏干旱接近常年;雨季开始期正常,5月降水正常至偏多;主汛期6-8月大部分地区降水正常,单点性强降水偏多,气温略偏高;秋季9-11月降水正常至偏少;雨季将在10月中旬左右结束,结束期接近常年。总体上全市2018年降水正常,温度条件较好,但是,近年极端异常气候频繁出现,汛期极可能因连雨天气和局部大暴雨引发地质灾害。
(2)地质环境因素:全市地貌多为中高山深切割陡坡地貌,大于25°的山地面积约占86%,且地表风化严重,容易发生地质灾害。在5845平方千米的国土面积中,地质灾害极高易发区占25.5%,高易发区为24.1%,中易发区38.6%,低易发区仅12.04%。全市矿山开发点多面广,因矿产品市场低迷多数处于停产状态,地质灾害防治压力稍轻。城乡公路、水电站开发等工程建设客观上造成植被破坏,增加了高陡边坡和废渣弃土数量,因排水不畅等原因可能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3)地震因素:近年来,全球板块地质构造处于活跃期,地震频繁。腾冲地处欧亚板块和印度板块冲撞带结合部,境内断裂构造十分发育,岩浆活动强烈,地震发生的机率较高,很可能加剧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性并产生新的隐患。
2. 重点危险区域预测
(1)龙川江主流域区块:包括曲石、北海东部,芒棒、五合、蒲川、团田、新华东南部乡镇和腾越镇勐连区域,该区因龙川江切割深,地形陡峭,处于大断裂带上,地质结构破碎疏软,在暴雨天气、地震或农灌沟渠等地表水渗漏时,易产生滑坡和崩塌灾害。龙川江沿线的水电建设项目和保腾高速,腾龙、腾泸二级公路沿线许多高陡边坡及弃土易产生滑坡和泥石流灾害。
(2)大盈江流域区块:包括清水、荷花、中和以及北海西部、腾越东南部,该区地质结构多为火山岩风化土、花岗岩风化壳、第三系泥砂岩及第四系河流阶地,结构松散,侵蚀强烈,小冲沟众多,地下径流及水热蚀变强烈,遇适当诱发因素极易成灾。近几年来,流域内小水电建设扰动加剧,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
(3)龙川江支流域区块:包括滇滩、明光、界头、固东等乡镇,因地形陡峭,地质结构复杂,降水量偏高,且矿山分布广,开发项目多,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复合灾害。
(4)槟榔江流域区块:主要为占全市国土面积近五分之一的猴桥镇,其中以永兴、箐口、黑泥潭及槟榔江三岔河电站建设区、腾密路沿线为甚,该区地形陡峭,地层破碎风化严重,区内降水量偏高,易发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
3. 重点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1)恒益公司滇滩铁矿和黄家山铁矿露天采掘区边坡高陡易崩塌,排土场堆填厚度大,尾矿库积存矿渣多,若超负荷运营、防护措施不当则汛期发生崩塌—泥石流的可能性大,8#矿区西侧的高陡边坡易产生滑动。
(2)滇滩镇铜厂山、无极山、长槽铅锌矿因采空面积大已出现多处裂缝,局部已塌陷,雨季仍有发生崩塌、陷落和滑坡可能,矿渣弃土可能引起坡面泥石流。
(3)滇滩镇云峰小龙河、山寨、大松坡锡矿区地形陡峭,植被破坏严重,采空区较大,矿渣弃石多,暴雨时易产生崩塌、塌陷及泥石流灾害。
(4)明光木鱼山铁矿、茨竹坝铅锌矿均存在边坡崩塌和滑坡隐患,排土场和尾矿库积存大量弃渣,以往因特大暴雨已产生过泥石流,如治理防范不到位可能发生泥石流灾害。
(5)明光夹谷山铅锌矿区地形陡峭,采空区较大,局部已产生陷落和裂缝,过去曾发生过滑坡灾害,隐患较为明显。
(6)固东镇铁窑山、百合山矿区地形较陡,采空区较大,矿渣弃石多,地表已出现弧形裂缝并有一定蠕动,雨季发生塌陷、滑坡—泥石流复合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7)曲石铁帽山矿区对地貌和植被破坏较大,排土场位于沟谷内,若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8)荷花镇小王山、弯担山矿区及中和镇高楼子、大钟鼓矿区硐采和露采兼有,积存大量弃渣,雨季产生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
(9)团田乡龙抱树采石场地形陡峭,岩层破碎,采场边坡较陡,发生地震或处于雨季时易产生崩塌、滑坡灾害。
4. 重点防范的学校地质灾害预测
荷花镇尖山完小,猴桥镇民族中学、猴桥村完小、金家小学,曲石镇清河完小,腾越镇勐连中学,团田乡帕允完小等学校因依山而建,需加强地质灾害防范。
5. 重要水电设施及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预测
(1)槟榔江三岔河电站建设区道路边坡陡直,岩石破碎,弃土废渣顺坡堆放,雨季时极易产生崩塌和滑坡并转化为泥石流;苏家河、松山河口电站进场路沿途边坡易产生滑坡、崩塌灾害。
(2)龙川江曲石电站引水渠上边坡陡峭,存在数处小型崩塌、滑坡隐患,发生地震或较大暴雨时易坍塌滑动,对水渠造成破坏。
(3)苏电龙江一、二级和等壳电站蒲川境内进场道路高边坡段地质结构松散,坎面陡直,多数无支护工程,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4)热海景区处于澡塘河峡谷地带,地形陡峭,地质结构复杂,水热蚀变作用强烈,汛期易产生小规模崩塌、滑坡,南面1公里处的黄瓜箐峡谷存在多处滑坡隐患,遇特大暴雨时易形成泥石流,对热海景区构成威胁。
(5)火山景区向阳桥—景区停车场路段边坡陡峭,岩石破碎,沟水经过加之地下水渗透,发生滑坡的可能性较大;柱状节理岩壁陡峭、风化强,局部易产生崩塌或落石。
(6)樱花谷景区地处龙川江边,地形陡峭,地质结构破碎,暴雨作用下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6. 主要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在建的腾猴高速、腾陇高速腾冲段以及新华至蒲川米果公路已产生多处高陡边坡和大量弃土,今年雨季发生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需进行重点防范。
(2)保腾高速公路连接线腾冲段、五合收费站匝道一带边坡地质结构破碎、疏软,过去曾多处多次滑坡,今年仍可能发生。
(3)保腾二级路沿线地形陡峭,地质结构复杂,岩层破碎,存在多处滑坡崩塌隐患,部分地段汛期仍可能会坍塌。
(4)龙腾二级公路多数地段为强风化的砂岩、花岗岩,结构松散,高边坡很多,许多地段雨季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大。
(5)腾泸二级公路大塘段地形地质复杂,高陡边坡无支护,顺坡堆积有许多弃土废渣,易产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
(6)腾密路境内高田至箐口、杨家坡至猴桥段高陡边坡多,雨季发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较大。
(7)腾梁二级公路原荷花糖厂背后两侧高陡边坡防护简陋,汛期产生滑坡、坍塌的可能性大。
二、地质灾害类型及危害特征
根据各乡镇排查情况汇总,全市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自然村寨为442个,矿山47座、水电设施14座、学校6所、旅游景区6处、公路7条(处),威胁49863人、76091万元财产安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和路基坍塌,其中滑坡占总数的80.5%,泥石流占9.3%,地裂缝占4.3%,崩塌占3.9%,地面沉降、塌陷和路基坍塌约占2%。从地域分布看,主要位于南部五合、芒棒、蒲川、团田和新华5乡镇,占总量的40.04%,其次是北部界头、明光、滇滩和西部猴桥镇,占总量的28.82%。根据近年动态监测和灾害发生情况统计,高发易发类型为滑坡和泥石流,主要在北部界头、明光,中部曲石、北海、中和,南部五合、蒲川等乡镇。自2003年以来发生的因灾伤亡中,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占69%,自然状态下的仅占31%。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全市气候特征和地质灾害发生历史,结合对近年来的气候异常情况分析,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5日至10月15日。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腾冲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责任目标,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法定代表负责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工程、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别要协调组织防范好重点矿山、重点工程、重要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工作,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尾矿库、在建工程和其它重要工程设施的督促检查,协调各级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改局负责督促、监管和组织好各在建水电站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信局负责督促、监管和组织好各工矿企业、已建电站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务局负责好各水库、灌溉渠道的防洪度汛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和组织防治好交通干线和乡村公路、各在建公路工程的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汛期交通干线安全畅通。住建局负责监管和组织防治好城市建设、农村集镇建设的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城市建设上山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教育局负责组织防治好教育系统各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各学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授。旅游发展局负责督促、监管和组织防治好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旅游安全。林业局负责组织防治好中低产林改种、经济林木换种和各林场修建林区道路、水电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各乡镇、各部门提供雨情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民政局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负责组织核查灾情,组织协调好救助救济工作。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抢险救灾资金及时到位。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安全维护,确保抢险救灾无线通讯畅通。电力公司负责汛期输、变电工程的安全维护,保证汛期安全供电。各乡镇要统筹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专人重点做好辖区内的在建工程、矿山、学校、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值班制度,落实灾情及时上报。
(二)具体防治措施
1. 落实好三条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期观测记录。地裂缝两侧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危险程度。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确保安全撤离。对受威胁的群众要填写发放避险明白卡,使其明白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习。
2. 做好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确认
各乡镇、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矿山和重要工程建设单位应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在此基础上对其它大于25°的危险性边坡和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的地方)做排查,并在汛期中安排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确定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和当地政府汇报,由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组确认并决定是否列入市级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要充分动员群众加强自身居住环境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要特别重视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员高度集中地的巡查、监控,安排专人负责。对规模和危害程度较低,未能列入市级群测群防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列入乡镇级群测群防网络。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隐患、有效化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各乡镇、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旅游景区、矿山和重要工程建设单位要将确定的巡查区域和巡查负责人在年度防灾减灾方案中明确。
3. 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的监管和治理
各乡镇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项目)加强监管。要督促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管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制定年度防灾减灾方案和防灾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机构,并与乡镇应急机制衔接。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要尽快完成尚未开展或治理不到位的灾害隐患治理工作,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将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达到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汛期前来不及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禁止人畜接近危险地带。各乡镇要主动配合市国土资源局扎实推进《腾冲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的实施,在今年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关,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督促所辖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防治规划,有序实施,逐步消除隐患。
4. 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
各旅游景区、矿山、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对责任区内各隐患点,要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治理,加大对监测设施、报警器材和监测人员的经费投入。市国土资源局对各乡镇在册的群测群防监测员给予一定补助,并适当给予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各乡镇要安排配套资金,在每个灾害隐患点建立观测设施、配备报警器材,对乡镇群测群防网监测人员给予补助,确保监测预警和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对未建立观测设施、未配备报警器材、监测和巡查无记录的乡镇将取消补助经费,进行通报批评。市国土资源局要支持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各乡镇要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将既符合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又列为扶贫搬迁的农户梳理后报国土资源局优先安排。
5. 抓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将联合通过腾冲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预报等级分4级:1级为发生风险很高;2级为风险高;3级为风险较高;4级为有一定风险)并提示重点危险隐患点。此外,遇有灾害性天气,还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将预警信息发送乡镇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各乡镇、旅游景区、矿山、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水利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加强监测。受泥石流威胁的地方要建立雨量自动或简易观测站,摸索确定当地泥石流爆发的降雨量临界值,及时捕捉灾害天气并迅速预警。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要每天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向国土资源局汇报,并按要求做好记录,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6.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和执法力度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向群众、单位职工和有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科普知识、防灾避灾常识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增强防灾避灾意识。同时,要严格控制破坏环境的开发项目,坚持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村镇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和其它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项目,在选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研报告的组成部分,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各乡镇要督促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严禁私自采石和挖砂取土。
7. 积极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辖区或责任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单位员工或施工队伍开展预警和紧急避险应急演练,确保干部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预定的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
五、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
(一)全市2018年各乡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矿山、中小学校及旅游景区、水电设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见附件1-4。
(二)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预防责任人按省、市、乡级公路不同的管辖权由相应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责任人由该单位主管公路安全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隐患点所在路段道班负责人落实确定。
(三)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各景区法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景区指派。
(四)水利电力设施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相应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该管理部门指派。
(五)重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人由各项目业主单位法人担任,监测责任人和监测负责人由该单位指派。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