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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230803-00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集中采购 发布日期 2023-08-03 1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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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政策解读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云财规〔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更好地理解《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6号)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要求清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通知》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我省降低政府采购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具体行动。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代理服务收费

一是明确代理服务费的付费主体、收费内容和委托代理协议、公开公示等要求,规范代理服务收费行为,防止侵害供应商合法权益;二是鼓励采购人通过竞争方式择优确定具有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代理机构,强调代理服务费的预算保障,着力推动采购代理市场良性发展。

(二)规范采购文件收费

一是规定纸质采购文件售价原则,明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要求在电子交易中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待全省实施电子交易后,将全面免收采购文件费,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三)规范保证金收取

一是规范内容,鼓励免收或降低收取履约保证金,禁止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二是规范形式,强调不得收取现金保证金,不得限制保证金非现金缴纳方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不得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收履约保证金。

(四)禁止转嫁交易费用

主要是禁止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应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承担的公证费和专家评审费。

三、有效推动措施落实落地

《通知》明确强化收费行为监督,有效推动措施落实落地。一是持续跟踪指导。省财政厅要将违规收取代理费、采购文件费、保证金以及向供应商转嫁费用等行为纳入营商环境跟踪指导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二是开展监督评价。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行为作为监督评价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对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整改并计入履职评价扣分。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采购当事人可以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众互动”栏目的“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征集”专栏反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