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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3056994753Q-/2022-062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事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6-20 1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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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贯彻《腾冲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腾发〔20226号)精神,对照我局相关任务,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腾冲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城市管理领域相关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法治建设,为切实做好城市管理要素保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黄宗金  党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余永华  副局长

        杨云章  副局长  

    员:陈晓春  办公室主任

            党建办负责人

        沈明丽  法规股股长

        杨枝益  执法大队队长

        杜福国  驻政务中心窗口负责人

        佘亚杰  广告股负责人

        邵维平  规划监察中队队长

            指挥中心负责人 

                       李灿连  环卫站站长

       各乡镇(街道)执法大队队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股,由法规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资料收集、台账建立、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配合立法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和城市管理职能,积极配合立法工作,提出城市管理部门意见和建议,贡献城市管理部门智慧和力量。  

责任领导:余永华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二)全面推行政府事项清单管理    

2022年年底前完善本级权责事项清单、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逐步实现同一事项的名称、依据规范同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机制。  

责任领导:余永华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三)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管理    

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相关任务,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好全市城市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完善及公布。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的分析、评估,加强数据汇聚共享,提高数据质量,提升事项在线办理深度,着力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审批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办事支撑能力,推动实现全程网办事项一网通办  

责任领导:杨云章  

责任机构局办公室队、政务中心窗口、广告股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促进政务服务依法规范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一件事改革举措,提升服务效率,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减证便民行动,推进证照分离制度改革、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逐步推行无证明化改革延伸扩面。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完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听取机制,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规范行政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管,积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杨云章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政务中心窗口、执法大队、法规股、广告股、执法大队、规划监察中队  

(五)大力推进法治化行政决策    

严格落实城市管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城市管理系统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局党组讨论,健全重大行政政策事前、事后评估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  

责任领导:余永华、杨云章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加强案例指导力度,加强工作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稳步提升持证率。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针对年度评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  

责任领导:余永华、杨云章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七)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针对城市管理局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执行守信联合激励、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红黑榜,及时进行信用公示,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和监管效率。  

责任领导:余永华、杨云章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八)推进城市管理信访工作法治化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相关要求,强化新出台的《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及宣传,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办理涉疫信访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领导:余永华、杨云章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九)提升城市管理政务服务水平    

坚持以服务为导向,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及告知承诺制,及时调整完善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  

责任领导:杨云章  

责任机构政务中心窗口、广告股  

(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若干措施的规定,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余永华、杨云章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十)落实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普法”、云南普法“保山普法”、“城市治理公开课”等线上平台和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等线下活动,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全覆盖。  

责任领导:余永华、杨云章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十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制定和落实年度城市管理普法责任清单,将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向办事人员及群众积极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保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责任领导:余永华、杨云章  

责任机构: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严密组织实施。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将贯彻落实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工作作为推进当前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按照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实施。  

(二)密切协作,狠抓末端落实。各股(室)、队、站、中心、窗口,乡镇(街道)执法大队要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方案确定的相关任务,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要主动站位、互相补位,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杜绝形式主义,狠抓末端落实。  

(三)强化监督,加强情况报送。强化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情况汇总,按照腾冲市依法治市办、腾冲市司法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