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3056994753Q-/2020-082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11: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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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501000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是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域内,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使城市园林绿化方面法律法规;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使工商行政方面的部分法律法规;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部分法律法规;行使养犬方面法律法规;行使水务方面部分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行使旅游景区、景点规划区范围内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提升。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深入系统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思想、组织建设,树牢廉洁自律意识。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讲党课8次、股室队站交心谈心18余人次,党员交心谈心110余人次。二是认真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认真落实市直机关委员会通知要求,组织党员参加培训,并进行考试、撰写心得体会,做到百分百党员全部进行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三是大力开展好扫黑除恶“八个一”活动。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执法局党支部认真开展好“八个一活动”,结合实际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会,组织党员进行公开承诺,并签订了承诺书,将扫黑除恶工作牢牢结合在日常城市管理及基层党建建设工作当中。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在党员队伍中叫响“看我的、跟我来”口号,开展以实际行动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活动,成果明显。
2.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站在全市高度部署帮扶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挂钩社区和农户家中走访,切实为帮扶对象办好事、办实事。二是选派了4名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分别到荷花、中和、新华出任第一书记(2名)、工作队员(2名)。三是执法局114名干部职工挂钩帮扶新华乡大摆田社区和龙塘村,共挂钩帮扶户167户,联系非卡户共313户。要求全体帮扶干部职工每月不低于3天时间到挂钩户家中宣传相关惠民政策(如:就业培训、教育扶贫、生态脱贫、健康扶贫、低保兜底、金融扶贫、结对帮扶等政府),使其达到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最终实现高质量、全部脱贫。截至目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走访贫困户1496人次,累计投入挂钩村和挂钩户折资17.7万元,召开座谈会8次,讲党课3次。
3、全力以赴,违法建筑治理初见成效。按“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通过机关单位先行拆除,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突出重点、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执法队员“白加黑”、“五加二”、“晴加雨”深入家家户户,宣传法律法规争取市民理解,对城市八大社区的违法建筑按计划进行拆除整改,目前城区共拆除“两违”建筑27.33万平方米(年内完成拆违631宗,6.18万平方米),完成率达93%。各乡镇执法大队负责拆除重要公路沿线、景区景点、乡镇集市及周边违反城乡规划或未经许可建设建筑物、构筑物。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整治、拆除“大棚房”及重要公路沿线、景区景点及周边违反城乡规划或未经许可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案件。
4、城管队伍素质整体提高。一是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二是提升执法技能。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比武活动,以评促绩,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制度,提升执法和管理人员的技能。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组织集中培训8场,体能培训2次,培训人次达1800次。并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激发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办案水平。2019年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宣在线实际参与学习154人,学习积分达120850分。
5、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明显。一是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功能,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并将应用延伸至18个乡镇。二是持续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三是对乱贴商业广告,经教育整改不彻底的从重处罚。四是加大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力度。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定期对工程运输车开展未按规定进行密闭运输、泼洒、遗漏、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自3月份起,我局派出5人在腾梁路定点设卡,共处罚违规行为350余起,有效解决了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问题。五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辖区内所有工地做到封闭围挡施工,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高压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沟、沉淀池,做到施工泥浆、砂浆不进管网,规范场内施工物料堆放,保证场内整洁有序,并要求城区施工场地在出入口铺设红地毯,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六是推进餐饮业油烟和露天烧烤整治工作。按照“早安排、早提醒、早控制”的思路,在去年的基础上扩大治理范围,提高治理标准,取缔占道、露天烧烤,对存在问题的烧烤店要求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减少了污染扰民,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及良好的大气环境。
2019年,执法局开展大小专项整治活动50余次,曝光不文明行为4期,对挂钩的网格化区域2324户居民户、租房户及商户,开展网格化入户宣传、调查、动员30余次,大扫除活动百余次,参加网格化环境卫生打扫4000余人次。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持续发扬城管正能量,在创文复检期间发扬攻坚克难的精神,城市管理取得突破性成效,并将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文明城市的管理工作。
6、创建“美丽县城”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多措并举,认真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细化方案。为抓好创建工作,执法局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积极向其他城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结合腾冲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细化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到昭通市昭阳区、镇雄县、曲靖麒麟区、大理市学习考察。二是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一方面实行城市道路保洁等级化、网格化制度,制定相关评定措施,并将评定结果纳入保洁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切实提高保洁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确保城市道路的保洁时间达到一级路段18小时、二级路段16小时、三级路段14小时,更进一步提高机扫率,达到创建美丽县城工作新目标,执法局上报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车辆的实施项目,目前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我市现有城市公共厕所140座,密度为5座以上/平方公里。其中,环卫站直管市政公厕30座,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公厕110座。我市城市公厕已完全实现免费开放。每座公厕均设有专人管护,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制;管护人员上岗前都要进行管护质量标准、工作要求等岗前培训;所有公厕内外都设置有明显各类标识,卫生质量标准及管护人员工作职责、在岗时间等均悬挂上墙公示,让市民进行监督;此外,要求并监督管护人员每天定时对公厕进行消毒杀菌,规范相关台账记录,以此来提升公厕规范化管理程度。并逐步探索“以厕养厕”的管护模式,逐步减轻财政负担。三是打造一条腾冲城市形象的景观大道。起于下绮罗环岛,止于热海路环岛,总长约3.5公里,结合热海路沿线建筑功能、区域特点采取清建筑外挂设施、改造外立面和屋顶、统一广告牌样式、更新建筑夜景照明、改善建筑色彩等方式进行风貌提升改造。按照依法依规,依法行政、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联合联动,专项整治、强制整改,统一实施、经费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5个原则开展改造。目前已做好了该项目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街区设计初稿已出炉,实施方案(草案)已拟好,正在进行审批。
7、其他工作。一是在执法局人员紧张的前提下,仍然安排7名同志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工作(1人抽到荷花湾项目,2人抽到银杏村征地项目,1人抽到保山腾冲园中园,1人抽到市重大项目办公室,1人抽到“美丽县城”创建办公室)。二是参与重大活动环境卫生和安保工作。参加花街、边交会维持秩序2500余次;界头密境马拉松、七彩云南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腾冲站赛事200余人次;银杏村综合整治300余人次。三是为使重大项目顺利在腾冲落地开花。一年来共参与依法强推、强拆36起,参加925人次,车辆138辆次。四是为腾冲全域旅游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共出动100余人次,30余车次。到固东银杏村、执勤整治摊点市场3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8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48人,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448,94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48,949.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18,421,533.32元对比增加7,027,416.21元,增长率为27.6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增加人员4人、人员调资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5,448,949.53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8,949.53元,占总支出的75.64%;项目支出6,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24.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19,311,533.32元对比增加6,137,416.21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2,711,364.21元;项目支出增加3,426,052.00元,增长率为24.1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经费增加及下属单位渗滤液项目工程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48,949.53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0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安置部队转业人员4名人员工资、人员调资和购买办公设备以及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26,052.00元,增长率:55.2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增加城区违法违规拆除经费500,000.00元、创文短板销号200,000.00元、垃圾处理渗滤液45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48,949.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7%。与上年对比增加5,137,416.21元,增长率:21.01%,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人员、人员调资和购买办公设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5,22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7,94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735,77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和购买办公设备以及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25.00元,支出决算为1,160.00元,完成预算的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0.00元,完成预算的5.0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和严格按照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腾办法[2019]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84.00元,下降6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4.00元,下降61.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和严格按照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腾办法[2019]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地相关部门到腾冲考察学习城市管理先进经验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1,948.84元,与2018年对比增加337,348.12元, 增加13.9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购买办公设备以及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2,838,870.38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393.42元,固定资产2,380,132.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5,774.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9,580.21元,固定资产增加28,005.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38,870.38 | 1,243,393.42 | 2,380,132.03 | 462,484.03 | 1,917,648.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7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 年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共开展自评项目 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3,100,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 4个,财政预算安排3,100,000.00元,编制绩效目标 4个。部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部门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及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