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1-1028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实施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16:40:14 |
文号 | 浏览量 |
经建股股2021年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1至9月,经建股收到直达资金1494.12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164万元;参照直达资金330.1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99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1.12万元)。
一、直达资金下达支出情况
(一)分配下达情况
1.已分配资金
2021年1月20日,腾财建〔2021〕2号文件下达至腾冲市搬迁安置办公室199万元,专项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
2021年6月7日,腾财建〔2021〕17号文件下达至腾冲市交通运输局1164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已全部分配下达。
2021年8月3日,腾财建〔2021〕25号文件下达腾冲市融资金担保有限公司131.12万元,专项用于保费补贴,已全部分配下达。
2.未分配资金
无
(二)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截止9月13日,参照中央直达资金330.12万元,分配下达330.12万元,支出199万元,分配下达率100%,支出率60.28%。
中央直达资金1164万元,分配下达1164万元,支出0万元,分配下达率100%,支出率0%。
二、存在问题原因及整改情况
(一)未分配下达情况
无
(二)已分配下达未支出情况
中央直达资金1163万元,未支出原因为项目实施单位正在对项目进行招投标手续,待招投标完成,将对项目实施开工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参照中央直达资金131.12万元,未支出原因为项目申报分配方案已完成,待专项资金资金审批表报批完成,将尽快拨付资金。
三、下步工作
预计截止第四季度,将全部支出参照中央直达资金131.12万元,参照中央直达资金支出率将达到100%。
中央直达资金1163万元,第三季度不具备支付条件,不能支出,支出率仍为0%。
腾冲市财政局经建股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