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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2020-1221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重要政策 发布日期 2020-12-21 08: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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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公示

腾冲市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公   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192号)要求,2021年中央下达我市项目资金530万元。在对全市生猪养殖情况进行认真落实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腾冲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决定,拟将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进行如下安排:

一、拟扶持内容:本年度资金计划扶持生猪生产环节猪舍改扩建、引种、生产设备购置安装和生猪疫苗冷链设备配套。

二、拟扶持对象:拟扶持辖区内适度生猪规模养殖场39个和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18个(见附件)。

三、资金用途: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总额530万元,具体支持环节为:支持猪舍改扩建335.6万元,支持良种猪引进105.2万元,支持产床购置28.2万元,支持保育床购置10.8万元,支持限位栏购置20.2万元,支持全市疫苗冷链设备采购30万元。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天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2日)

五、监督举报电话:项目申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5—5168714(市财政局)、0875-5189128(市农业农村局)。

以上项目申报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送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备案。

 

附件: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腾冲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