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50217-0002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2-17 10: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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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山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对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4)依照《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5)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医院建设规划和市、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与管理。
(6)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贯彻实施医学科技和医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我市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评、鉴定工作。
(8)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推进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应用和发展,推动我市的中医、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9)贯彻实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10)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生产、使用、销售、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审查,组织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监督。
(11)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三类十三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12)对全市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市的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13)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工资津贴及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
(14)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对重大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防止、控制疫情、事故发生和蔓延。
(15)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及国内卫生项目的实施。
(16)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18)管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调解医疗纠纷。
(19)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0)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21)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22)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23)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24)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5)实施生殖健康计划,开展优生促进工程,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
(26)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27)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28)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缺生出陷预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防艾、咨询。
(29)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及防病治病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推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广泛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素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进行检查和卫生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组织实施市城评比申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信息与健康产业股、财务股、医政医管科教股、中医药综合管理股、疾控与防治艾滋病股、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爱卫办、医改办。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人民医院改扩建、滇滩卫生院及清水卫生院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蒲川卫生院、“互联网+医疗健康”等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医院晋级达标提质。人民医院三乙等级创建成果持续巩固,中医医院晋级为三级中医医院,通过2024年第二轮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提质达标验收。曲石、蒲川2个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全市累计5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其余16个服务能力达国家基本标准。打造固东、界头2个重点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使其服务能力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标准,目前已通过保山市级验收。开展村卫生所创等达标工作,力争基本标准村卫生所通过验收率达70%,完成腾冲市级验收147家,目前已接受保山市级验收。持续推进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整改提升。三是专科建设得到加强。人民医院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8个、保山市级重点专科8个,在建5个(省级2个、市级3个);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脾胃病科、肛肠科、康复科等特色专科达到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服务水平,各指标达到目标值;妇幼保健院完成省级妇幼特色专科申报评审。人民医院完成口腔科、眼科、精神科、临床营养科、老年医学科等薄弱专科建设。4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10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7个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通过验收。四是中医药特色持续优化。中医医院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在建2个。21个卫生院均建成中医馆,均能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卫生所均能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建成60个中医阁。打造医养结合示范点23个。2024年评选出腾冲名中医9名、优秀青年中医27名。
(二)公共卫生工作持续提质
一是疾控体系不断健全。开展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深化“国门疾控”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公卫服务提质增效。消除麻风病、遏制丙肝流行/遏制结核病等重点疾病攻坚行动和消除疟疾成果巩固行动扎实推进,年内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无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免疫规划报告各疫苗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顺利通过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严重精神障碍、糖尿病、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在90%以上。健康帮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大病救治率100%。三是人口家庭发展扎实有效。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力落实,按要求发放各类奖励扶助和生育支持项目资金。3月全省计生协工作会议在腾冲召开,5月腾冲在全国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培训班上进行经验交流,11月被省计生协推荐至黑龙江省进行经验交流。四是老龄妇幼服务保障到位。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100%签约合作。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能提供托位3660个,创评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2个、市级示范托育机构6个。全方位提高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水平,落实母婴安全17项工作制度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均达90%以上。
(三)健康腾冲建设持续推进
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市创建成果,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创建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进健康腾冲和健康县城建设,3月,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家健康”专项行动现场会在腾冲召开,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升,2个健康巡讲优秀课件获云南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巡讲优秀课件,其中1个评为二等奖。
(四)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将两个医共体合并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牵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开展专科共建,推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远程医疗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制度和人事薪酬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二是人才队伍持续加强。积极引进人才,加强人才培育管理。加强专家工作站建设,腾冲与省内外医疗机构和专家的联系合作得到加强和拓展。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三是卫生监督有力有效。加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办结卫生许可2124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四是作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市人民医院推出“十个一”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在看病就医过程中的急难愁盼怨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99,431.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42,531.5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5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6,053,399.6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166,605.15元,同比下降15.62%,主要原因是:2100101款基本收入减少415,012.57元,项目收入减少241,6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443,100.4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42,531.51元,其中:本年收入5,642,531.5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42,531.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166,605.15元,同比下降15.62%,主要原因是:2100101款基本收入减少488118.35元,项目收入减少241,6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443,100.4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99,431.1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42,531.51元,其中:基本支出4,491,775.51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88,118.35元,同比下降9.80%,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减少,如人员办公经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的减少;项目支出1,150,756.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1,600.00元,同比下降33.09%,主要原因是: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比上年减少3,552.00元,2101704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比上年减少30,000.00元,21099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25,000.00元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5,792.9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80801款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7,356.00元,主要用于死亡遗嘱补助支出。
2100101款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123,951.67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以及退休人员的慰问和补助、行政运行办公支出、工会经费支出。
2100799款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独生子女教育奖学专项资金支出、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补助资金支出、特殊家庭失独慰问关怀项目补助资金支出。
2101101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0,540.6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101103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4,997.0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1199款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93.21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的支出。
2101704款中医药事务—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
21099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事业支出55,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补助资金支出。
2100199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6,056,899.60元,主要用于“信息化+互联网”建设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36,5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500.00元,较上年减少54,000.00元,下降37.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变化的原因是:近年来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25.9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251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从源头上把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500.00元,较上年减少47,000.00元,下降4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500.00元,较上年减少47,000.00元,下降4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制度,从源头上把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共申报项目1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重点项目16个,具体如下:
(一)重点项目一:国家卫生城市巩固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7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美丽腾冲建设奠定良好基础;组织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和省级卫生村镇创建(巩固)工作,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清除病媒孳生地。通过不同形式营造良好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建立全民参与社会健康管理的爱国卫生运动新格局;牵头做好“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确保我市“四害”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C级标准,重点场所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办发〔2021〕16号,认真做好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重点项目二:病媒生物防制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4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及《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通知均要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C级标准,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2025年是省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复审年,按照评审标准须有专业机构进行防制工作,为做好省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复审工作,特聘用第三方公司在建城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费用为13万元(未支付)。根据《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的通知要求,需牵头做好“除四害”专项行动,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国家C级标准,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并能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新一轮复审,2025年需继续巩固提升病媒生物防制水平和防制质量。
(三)重点项目三: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补助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7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持续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年底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并完成示范区建设动态系统资料报送。
(四)重点项目四:2024年遗嘱补助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7,356.00元。项目绩效目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嘱困难补助的通知,按遗属户口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遗属户口分农业户口按人员类型分:一般遗属因公死亡遗属626.00元每月、一般遗属因非公死亡遗属542.00元每月,孤儿或无子女老人类遗属非因公死亡遗属626.00元每月;非农业户口按按人员类型分:一般遗属因公死亡遗属871.00元每月、一般遗属因非公死亡遗属1,005.00元每月,孤儿或无子女老人类遗属非因公死亡遗属777.00元每月,以确保项目质量,为了保障基本生活需求。
(五)重点项目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20〕30号)《关于建立腾冲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腾卫健联发〔2020〕4号)、《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腾政办发(2021)2号要求,到2025年,全市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广大家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六)重点项目六: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办工作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前期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彻底改变“脏、乱、差”现状,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引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疫情防控常态化、五美一最工程结合起来,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推动美丽腾冲建设。对已实施的各项指标查漏补缺、升级提质,争取所有指标均有大幅提高,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方位打造健康环境,全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推进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绩效目标:专项办按《云南省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的规定做好统筹、指挥、调度、协调、监督等工作。同时接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即实施建设“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性、家健康”三年行动工作。
(七)重点项目七: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意外伤害保险参保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第五款规定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降低生育成本。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00元、5,00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参保补贴。确保按政策文件审核申报和完成资金兑付。
(八)重点项目八:紧密型医共体试点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医共体绩效评价制度,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完善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有效共享、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巩固在75%以上,县域内医保患者住院人次占比达90%以上。
(九)重点项目九: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补助资金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55,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2025年需向云南中医药大学缴纳55,000.00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培养配套经费。
(十)重点项目十:农村独生子女教育奖学专项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04〕165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等工作“放管服”改革后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卫办家庭发〔2018〕3号),对应享受教育奖学金的人员(1.奖励对象: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再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未成年子女。2.资格认定标准(1)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①独生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就读(非复读生);②独生子女当年考取并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和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再生育或者依法收养的未成年子女。),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资金。
(十一)重点项目十一: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补助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等工作“放管服”改革后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卫办家庭发〔2018〕3号),健全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国家和省级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待政策,按规定予以保障。对应享受失独抚慰金政策的人员(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十二)重点项目十二:特别扶助其他家庭补助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1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做好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三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国家和省级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待政策,按规定予以保障。对应享受特别扶助制度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扶助资金。对由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对受术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特别扶助(其他家庭)资金。
(十三)重点项目十三:特殊家庭失独家庭一次性慰问关怀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4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的衔接,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国家和省级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待政策,按规定予以保障。对应享受特别扶助制度政策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扶助资金。对由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对受术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完善基本的信息档案,做到及时足额发放特别扶助资金。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准确率达98%以上,对象档案建档率达100%,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扶贫开发、享受低保、分配征地补偿和其他集体经济收益等方面给予优惠。
(十四)重点项目十四:职业病防治工作补助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35,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巩固和拓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实治理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加强源头管控,指导和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培训等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申报率、“三同时”实施率、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和培训率。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以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为重点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不断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打造企业职业健康文化,实现企业建设与职工健康协调发展。广泛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传播职业健康理念,践行健康工作方式,提高职工职业健康意识和素养,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实施内容:1.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会议,使重点行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2.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使用人单位监督检查率达到95%以上;3.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法律意识,将“健康企业”“健康达人”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健康腾冲建设的重要内容。
(十五)重点项目十五: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经费,财政预算安排7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202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顺利通过评审验收。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每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能开展8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30%的卫生院中医馆建成中医康复科;95%的村卫生所能提供4类6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20%的村卫生所建成示范中医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人次达35%以上。
(十六)重点项目十六: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财政预算安排16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计划生育系列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1〕28号)要求,保险于卫健局为单位,于2011年上半年统一向中国人寿腾冲县支公司投保《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100.00元,由县财政承担。(计生宣传员228人,每人每年100.00元;独生子女、双女户投保户数,每户每年1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9,220.6元,较上年减少36,753.96元,下降7.56%,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厉行节约制度,例如: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用差旅费、等支出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86,418.06元,其中,流动资产6,957,134.08元,固定资产3,093,817.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466.5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72,790.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53,912.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0项,账面原值341,9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