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21-021905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19 18:37:14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0000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部门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八、空表说明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工程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对行业内相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2、承担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和劳动标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和实施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3、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市住宅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直接负责腾冲市房地产交易。
4、承担全市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管理全市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及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审报工作;管理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准入;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监督并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管理建筑行业参与对外技术、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7、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准入。组织和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推广应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组织限额内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和施工图纸设计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师等执业资格的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批职责。
8、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9、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有关标准定额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造价强制性标准;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和标准定额的培训、解释、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标准定额的执行;指导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收集我市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补充我市计价依据;负责全市工程计价执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或由民营企业、个人投资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拦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的备案工作。
10、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抓好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城市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
1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集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指导重点镇建设。
12、承担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3、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及施工,审批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成果(或报告);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人防指挥、通讯警报工程工作,维护管理好人防设施。
14、承担腾冲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
15、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6、承担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负责市容、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全市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工作。
17、承办腾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行政审批项目,以腾冲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独立核算行政机构1个。根据《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腾政办发〔2019〕23号)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腾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腾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1个内设机构,所属事业机构12个,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财政补助编制8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城市建设提速增效。围绕打造“世界健康生活目的地,现代公园城市”定位,全力推动“美丽县城”建设。
2. 村镇建设加快推进。启动“美丽集镇”建设,印发《腾冲市美丽集镇建设指导意见》,配套相应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各阶段,囊括了生态环境、市政基础、公共服务、风貌提升、历史文化、特色打造等项目。
3. 住房保障不断加强。棚户区改造方面,大竹园棚改安置房基本封顶,完成上级下达基本建成588套的任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面,修改完善《腾冲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实施办法》,全市991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率达99.1%,解决了约2.4万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完成5223户住房未达保障要求房屋的整改工作,确保了4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有力推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改善了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启动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计划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及基本完成全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9月底基本完成全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房屋倒塌导致的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
4. 重点产业稳步发展。认真贯彻“房住不炒”的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和落实好建筑业“提质扩项、抱团发展”措施,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用工、建材、防控物资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建筑业、房地产业自2季度转暖并实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完成33.01亿元,同比增34.48%,超额完成年度指标任务。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95.7万平方米,同比增11.4%,销售金额86.32亿元,同比增18.1%;房地产完成投资119.94亿元,同比增49%;房地产业工资总额完成2.261亿元,同比增13.2%,圆满完成年度指标任务。
5. 专项行动有力推进。扫厕所方面,计划新改建505座公厕,完成504座。市管城市公厕“三无三有”达标率达100%,乡镇镇区公厕“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达标率达100%,行政村村委会、客运站、农贸市场等区域公厕“四净三无两通一明”达标率达90%以上。勤洗手方面,计划新建和改造洗手台1712套6848个,完成2485套9940个(超计划完成)。布局上,按照“中心公园”不低于5套、“主题公园”不低于3套、“节点公园”“带状公园”不低于2套的标准“应建尽建”。城市公园广场、健身步道洗手设施覆盖率达100%。建设风格上,全面融入腾冲本地建筑元素,彰显地方特色。功能配套上,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对具备设置广告位的洗手设施,预留广告招租区域,降低运营维护成本。
6.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始终把“放管服”作为提升工作效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精简申报资料,对行政服务事项流程、标准、时限进行固化、优化和量化,办结时限均压缩在规定的时间内。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再一方面,对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只要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在报建、验收等事项的办理时限上予以最大压缩,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82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642249.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876968.7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39765280.95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511797.56对比增加1130452.18元,增1.39%主要原因分析:因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比上年增3070202.75元,所以部门总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876968.7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876968.79元(本级财力38168968.79元,专项收入4708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816719.36元对比减少1939750.57元,减4.33%主要原因分析:因基本支出方面因人员调入及正常晋升增加工资支出2178649.43元,项目支出方面城市绿化护费比上年减少2000000元,人防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2900000元,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642249.7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876968.79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8968.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8649.43元,增13.2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19年12月份调入行政人员10人,此10人工资福利未纳入2020年年初预算,所以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20年增加;项目支出2428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18400元,减少14.49%,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年初预算安排的人防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2900000元,城市绿化管护费用比上年减少2000000元,因而本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30603”人民防空2100000元,主要用于人防地下设施及人防指挥所建设项目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3235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76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7794.4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7450.23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单位部分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0095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2120101”行政运行8173258.4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1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中的城市路灯管护、路灯电费;“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26600.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及城乡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贴息支出;“2120601”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94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支出;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1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588968.79元,项目支出24288000元。)
1、基本支出18588968.79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7267034.27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77083.52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851.00元。具体如下:
30101基本工资4642488.00元,30102津贴补贴3891768元,30103奖金1940874.00元,30107绩效工资375192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7672.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5048.65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5339.60元,30112其它社会保险缴费56305.62元,30114医疗费5618.40;30201办公费292480.00元,30207邮电费40000元,30211差旅费77350.00元,30228工会经费200123.52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元,3023901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410130.00元,303301离休费143235.00元,303305生活补助101616元。
2、项目支出24288000.00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1070000.00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818000.00元,310资本性支出3400000.00元;具体如下: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70000.00元,30201办公费800000.00元,30206电费3960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1050000.00元,30211差旅费740000.00元,30213维修(护)费904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60000.00元,30226劳务费2304000.00元,31005其他资本性支出340000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0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42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000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6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申报项目11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财政预算安排24288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1个,其中:重点项目11个,财政预算安排24288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1个。2021年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6483.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216.72元,增11.39%主要原因分析:因2020年调入行政人员12人,增加了公务费用预算,因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200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