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18-021301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3 15:5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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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关于腾冲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是主管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的正科级机构,加挂腾冲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主要负责查处腾冲市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等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腾冲市森林公安局有政法专项编制数36名,设置政工监督室、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5个内设职能机构及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猴桥、固东、沙坝、龙江5个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严查森林火案为重点的“双严”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开展以保护候鸟为重点的“候鸟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缅边境沿线的“武装巡护”巡查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以保护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物资源为主的“守护神”专项严打整治行动;五是推动腾冲“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六是完成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腾冲市森林公安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18年腾冲市森林公安局财政总收入10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3.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5.9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3.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5.9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51万元(本级财力643.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1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51万元,项目支出435.99万元(含上年结转375.99万元)
(一)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5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513.9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94.17万元和商品服务支出119.75万元。
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60万元,主要是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建设项目支出。
(二)本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83.51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基本支出主要有:
1、工资福利支出432.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12.95万元;津贴补贴225.6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88万元(含协警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66万元(协警员);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3万元(协警员);住房公积金1.43万元(协警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万元(协警员工资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1.25万元,包括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5万元;工会经费6.77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9.5万元;被装购置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3.7万元;培训费4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有: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60万元(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建设项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预算总收入1019.5万元;总支出1019.5万元,比上年676.27万元增加了343.23元,增长50.75%。
(二)基本支出预算583.51万元,比上年559.27万元增加了24.24万元,增长4.33%。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435.99万元比上年117万元增加318.99万元增长272.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曲石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派出所项目正处于主体工程建设中,未能完工结转。故项目资金上年结转比去年增加,待2018年度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使付部门使用。
八、“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强化内部管理 和全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车实有数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0 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运行维护费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开支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接待相关涉林部门及开展协作办案工作产生的费用支出 ,比上年预算减少8万元,减少原因为:单位加强了事前支出预算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151.25万元,较上年减少19.86万元,同比减11.61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按照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压缩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