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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0-7-04_A/2015-0717016 发布机构 腾冲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4-06-06 17: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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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腾冲县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4年收支总表

表二、2014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三、2014年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四、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腾冲县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3402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简单概述)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拟定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在职责内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3.
编制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决算;管理省、市财政拨款和县级财政收支;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负责审批行政性收费项目并会同县发改局确定收费标准;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
    4.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负责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的制度、规定和办法,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
    5.
拟定县与乡镇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6.
管理和监督县级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7.
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拨款、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
    8.
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县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9.
拟定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制定全县性的基本建设财务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10.
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县管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11.
负责对县级财政支出实施绩效评价和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12.
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县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承担外国政府和经济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和磋商工作;统一管理县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3.
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4.
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县级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15.
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项配套改革工作。
    16.
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代表县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17.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来往电文的收发处理和督办检查,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8.
制定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职工的调配、奖惩、工资、考核、教育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处理对外事务。
    19.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人数94人,其中:行政 85人,事业2人,工勤7人;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30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72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万元,项目支出11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61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75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独子费、单位驾驶员养老保险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1400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3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项目支出112.4万元,其中:培训费50.5万元、绩效评价项目经费4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5万元、印刷费8万元、设备运行维护费7.6万元、业务费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