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0-7-/2016-0801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8-01 17: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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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
— 2016年7月28日在腾冲市第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腾冲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的腾冲市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 全市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腾冲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15,46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3.7%,为调整预算数的100.8%,比上年决算数减收5,182万元,减2.3%,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36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1%,为调整预算数的100.1%,比上年决算数增收6,348万元,增长4.1%,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66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9.8%,为调整预算数的108.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5,062万元,增长8.4%,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一致。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364万元,上级补助287,312万元,上年结余8,734万元,调入资金11,79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6,000万元,收入合计593,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3,664万元,上解支出6,12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14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支出合计585,2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002万元,全部为结转资金,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8万元,属决算整理期的正常变动。
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53,5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2%,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571万元,增1.7%,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一致。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81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1.3%,比上年决算数增收11,589万元,增长10.8%,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一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7,62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1%,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5,085万元,增长10%,与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一致。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812万元,上级补助287,312万元,上年结余8,712万元,下级上解20,934万元,调入资金11,794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6,000万元,收入合计573,5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7,623万元,上解支出6,12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03,000万元,补助下级46,4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59万元,调出资金1万元,支出合计565,56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002万元,全部为结转资金,比年初向市人代会报告数减少48万元,属决算整理期的正常变动。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89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5.5%,比2014年减收28,772万元,减54.6%。政府性基金支出67,095万元,比2014年减支9,049万元,减11.9%。与年初向县人代会报告数一致。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23,896万元,上级补助5,057万元,上年结余69,526万元,调入资金15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000万元,收入合计106,6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7,095万元,上解支出134万元,调出资金11,03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000万元,支出合计86,26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0,369万元,全部为结转资金。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509万元,决算调整期正常变动。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89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5.5%,比2014年减收28,772万元,减54.6%。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一致。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5,7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支3,418万元,减4.9%,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一致。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基金收入23,8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57万元,上年结余69,169万元,调入资金15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8,000万元,收入合计106,272万元;基金支出65,793万元,上解支出13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30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调出资金11,031万元,支出合计86,2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0,012万元。比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减少509万元,决算调整期正常变动。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559万元,比2014年增收4,437万元,增长6.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587万元,比2014年增支10,354万元,增长19.5%。与年初向人大会报告数一致。
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5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89万元,上年结余47,197万元,收入合计125,44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587万元,上解支出13,807万元,支出合计77,39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8,051万元,与年初向人大会报告数一致。
二、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财政运行克难前行。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我市积极寻求增长支撑,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统筹协调,挖潜增收,有效减缓收入下滑态势,确保收入实现目标任务。一是加大政府领导和各经济主管部门协税护税力度,市政府领导挂钩欠税企业,高位推动清缴欠税。二是进一步落实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动态分析监控;充分挖潜翡翠行业、火山石材加工、规模矿产、建设领域包括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项目和重点投资领域的税源。三是落实定期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分析协调会,采取时间倒逼机制,加强协调,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始终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四是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进度。严格执行项目投资挂钩承包制度,强化综合协调,着力破解影响项目进展难题。五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措施。坚持以票控收、控罚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在积极组织收入的同时,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有限的财力最大限度的满足各项重点支出的需求。通过多措并举,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59,364万元,同比增长4.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53,664万元,同比增长8.4%。
(二)民生支出保障充分。全年财政支出的81.6%用于民生事业。一是确保老有所养。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大养老保险基金征管,全年拨付养老保险基金27,631万元,确保了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全年共征缴五项保险基金32,954万元,争取上级补助7,677万元,五项保险基金支出总额达32,900万元。二是保证困有所济。全年共拨付就业再就业、低保、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优抚、城乡医疗救助、特困户等补助资金22,521万元,保障了弱势群体生活。三是力求病有所医。拨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等补助资金27,354万元,促进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四是做到学有所教。安排教育支出90,738万元,改造校舍、建教师周转房、补助困难学生生活,兑现义务教育绩效工资14,312万元。五是推进住有所居。拨付资金15,182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廉租房和公租房)、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配套全市住房公积金9,512万元。六是实现农有所补。足额兑付各项惠农补贴14,299万元;兑付石油价格补贴3,498万元;对3449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3,030万元;积极筹措扶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安全饮水等专项资金40,902万元;拨付农村公益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等资金17,240万元,有力支持了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及传统古村落保护。
(三)重点项目保障有力。一是积极向上汇报和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共获得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87,312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14, 823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72,489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全力推进扶贫和融资工作,用好融资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融资资金。不断强化项目管理,抓好项目建设落地,切实提高投资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共安排经济建设资金170,3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3,484万元、支农资金104,722万元、交通建设资金18,277万元、旅游文化发展资金3,851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全力支持企业发展。积极争取优质项目、生产型企业落地我市;申报省级扶持中小微企业项目34个,获得扶持资金2,233万元。四是全力支持旅游房地产发展,持续加大外宣、旅游推介及招商引资力度,带动房地产行业税收的增收入库。
(四)债务规模总体可控。一是我市积极创新融资模式,加大融资工作推进力度,融资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积极向上汇报和争取,2015年获得债券置换资金11.1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3亿元,合计债券资金13.4亿元,有效地缓解了我市偿债压力。三是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我市2015年政府性债务限额为49.5亿元,我市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债务规模风险总体可控。
(五)财政改革有序推进。一是举办新《预算法》培训2期,认真贯彻学习新《预算法》,将贯彻学习新《预算法》与推进财税改革工作的落实有机结合,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改革预算编审体系,创新预算编审方法,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三是稳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从2015年起,除涉密内容外,所有财政资金信息情况都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清理清查,梳理甄别不同的项目结转情况,按规定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收回并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1.43亿元,将沉淀的资金盘活用好。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安排以绩效目标的申报和审核为前提,预算调整以绩效执行监控为依据,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领域。
回顾2015年财政工作,我市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工作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税源结构单一,持续性支柱型税源缺乏,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压力不断加大。二是在税收和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以及前期国库资金占用较大的同时,全市保重点建设、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大,尤其是工资、社保、教育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压力极大。三是多年来,以交通、城建、教育为代表的项目建设形成了大量政府债务,现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同时随着物流园区、职教园区、市政建设、交通等重点工程新融资工作的推进,大量融资偿还最终加重财政负担,新增债务风险难以避免。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加以改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市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各种减收增支不利因素,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附件: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