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20260629-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14:40:28 |
| 文号 | 浏览量 |
经查,腾冲市安定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项,《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第五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腾冲市医疗保障局对该院作出责令医院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约谈医院相关人员;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7791.06元,处造成损失金额17791.06元1.4倍的罚款人民币24907.48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损失医疗保障基金17791.06元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