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3713-7-/2020-1208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16:26:1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腾冲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重视政府法治工作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分析汇总工作,严格审核报表,确保有关数据完整准确。2020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腾冲市防震减灾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我局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审核内容等进行了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震防股和局办公处共4名法制审核人员,另外,我局法律顾问也积极参与到法制审核工作中。明确了审核的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等法律法规要求,从是否超越防震减灾执法权限、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充分适当、运用法律法规和处理处罚标准是否恰当、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审核。
二、 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
1. 依照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防震减灾局有行政许可职权1项,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2020年共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项目55个。
2. 2020年度,根据防震减灾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
3. 2020年度,根据防震减灾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未发生行政强制案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 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总数1个,法定行政执法机关为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2020年,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9人,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9人。我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修改完善,及时做好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通过相关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相关人员的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登录执法人员信息平台,做好新变动人员执法信息录入工作。
2. 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案件。
3. 追究行政机关责任。2020年,我局严格依法审计,无被追责的情形。
4. 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2020年,我局严格依法行政,无防震减灾执法人员被追责的情形。
三、 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0年我局防震减灾执法质量不断提高,但在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少数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防震减灾队伍法治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防震减灾工作质量和水平,依法全面履行好防震减灾监督职责。
(一)进一步推动全员学法用法,提升防震减灾人员的法治意识。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抓好对新颁布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常用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对我局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防震减灾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继续推行防震减灾执法全过程记录、防震减灾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通过制度规范防震减灾执法程序,提高防震减灾人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确保防震减灾执法合法合规,切实防范行政执法风险。
(三)全面加强防震减灾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防震减灾干部队伍。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不断提升防震减灾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依法全面履行好防震减灾监督职责。切实做到依法防震、文明防震、廉洁防震。
腾冲市防震减灾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