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0-7/20230906-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9-06 11:40:57 |
文号 | 浏览量 |
附1:
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填表人:尹昭瑞
联系电话:5164340 填表时间: 2023年9月6日
单位全称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 ||
办公地址 | 腾冲市腾越镇上绮罗社区栗树园小区120号 | 邮编 | 679100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
执法主体 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
执法职权 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
主要 执法 依据 | 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法规、规章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 | ||
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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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
附2: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腾冲分局
二、负责人:周应考
三、执法区域:腾冲市辖区范围内
四、执法类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督察等
五、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镇上绮罗社区栗树园小区120号
六、监督电话:0875-5164340
六、邮编:679100
七、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法规、规章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