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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3-5-04_B/2018-0622041 发布机构 腾冲市税务局
公开目录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3-19 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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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业务描述】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行政许可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0号),项目编号24004

【报送资料】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接收;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接收原因。

2)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办理结果。

4)本事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腾冲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腾越镇上绮罗社区绮群小区276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