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8-9-/2020-0717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商务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18:01:00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商务执法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若有行动则另行通知。
二、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必须佩戴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
三、执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立案、询问笔录等文书要规范填写,结案需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人员按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处理有关案件。
四、不定期对执法领域进行检查,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保障市场供应。
五、严禁执法人员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或礼品,不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徇私舞弊,故意刁难,超越或滥用职权,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调离岗位。
腾冲市商务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一、遇重大案件,因处理不当已产生不良后果,却隐瞒不报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或因违法行政造成错案的要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三、超越案件审批权限实施行政处罚的或分解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的,对批准人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四、一般程序案件中,不经集体研究,作出处罚决定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对批准人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六、不得截留、坐支、挪用罚没款物。
七、违法行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
腾冲市商务执法罚没款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罚没收入的管理,根据市、县有关“收支两条线”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项罚没款的管理
各项罚没款要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的思想公开各种处罚依据和标准,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各项罚没票据统一集中到规财股统一管理。
二、收入的管理
要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罚没款进入财政专户,做到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由当事人直接上缴财政指定专户,财政出具的罚没款票据交到规财股。
三、支出的管理
行政执法全部支出活动,都必须由单位规财股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四、票据管理
各项罚没款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由规财股统一管理,建立票据缴销制度。建立从票据为源头,票据、资金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实现以票管费。
五、加强监督管理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整顿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途径。因此,要认真按规定执行,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对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腾冲市商务执法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违反执法程序从事执法工作;
二、不准包庇纵容违规违法行为;
三、不准越权处理案件或擅自更改违规处罚决定,应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取样、处罚;
四、不准直系亲属属地从事执法活动;
五、不准违反规定发证、出具各种证明;
六、不准贪占挪用和擅自处理生猪屠宰罚没财物;
七、不准无故拖延或拒绝查处违法案件;
八、不准为违法者通风报信、说情,帮助其逃避追究;
九、不准接受执法对象的吃请和收受钱物;
十、不准执法人员态度蛮横,不文明、公平、公正执法,不以权谋私,以罚代法,弄虚作假和徇私枉法。
腾冲市商务执法人员“五必须”
一、市场管理、案件审理,必须要两人以上方可进行。并主动出示证件,公开身份,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二、扣留违法物品,必须出具违法物品先行证据保存单,双方当事人需在保存单上签字,查扣的违法物品要逐项登记造表,及时办理内部实物、案件的移交手续。
三、查处案件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处理权限,做到事实清楚,手续完备,处罚得当。
四、依法行政。必须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法,树立法制观念,加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五、投诉举报必须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并做好详情记录,组织力量,及时处理,重大案件及时上报。
腾冲市商务执法人员“五要”
一、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要热爱行政执法工作,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三、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办事。
四、要上下一致,加强团结,齐心协力,努力工作。
五、要进一步密切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监管部门的关系,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好市场秩序。
腾冲市商务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
为提高腾冲市商务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推进商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特建立健全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指在商务局承担商务行政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和行使商务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监督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专业法规
1、市商务局各执法股室执行的法律法规;
2、各种应用的程序法律法规;
(二)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其他法规
1、《行政处罚法》;
2、《行政复议法》;
3、《行政许可法》;
4、《行政诉讼法》
5、《国家赔偿法》
6、《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7、《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三)新颁布的法规
新的专业法律法规颁布后,应及时进行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并应用到行政执法工作当中。
三、培训的组织实施
商务局及各执法股室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
在法制办的统一领导下,由局党组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制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培训制度,落实法制培训任务,解决法制培训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把法制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四、培训考核
各执法股室负责所属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评先的基本条件。各执法股室负责执法人员的组织培训考核,并作出年度培训计划。
五、其他
新增的执法人员及轮岗人员必须经过县级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执法和监督检查。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腾冲市商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市商务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商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商务局依法为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应申报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第二条 履行商务行政执法义务的工作人员应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第三条 商务局要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并定期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年审工作。
第四条 新进、换岗、轮岗人员,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须先参加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依照有关程序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申报法制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1、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
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3、越权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法定程序,给被管理人造成损失的;
5、将行政执法证件交给其他人使用的;
6、仪容不整,酒后执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7、持未经年审或未能通过年审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
第六条 本制度与上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腾冲市商务执法举报投诉工作制度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举报投诉人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努力维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二、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请假、调班、值班规定;
三、着装整齐、讲究仪表、文明办公,使用举报投诉规范用语;
四、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周到地为广大举报投诉人和咨询者服务;
五、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时,要将反映的内容如实详细记录,及时准确地作出分流处理,不得拖拉推诿、玩忽职守;
六、受理举报投诉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投诉的情况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现举报投诉的案件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平处理的情形,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七、举报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投诉为由,扰乱工作秩序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交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工作人员对举报投诉案件故意拖延,贻误查处或者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腾冲市商务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
(一)公开受理制。统一设立并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0875—5187699),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二)受理登记制。对每起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将投诉举报记录及时归档。
(三)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投诉举报应当有案先受理,不得相互推诿。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问题,首先接受的部门应填写《案件移送书》,在2个工作日内转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部门应及时将移送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四)限时办结制。应当按规定及时处理商务投诉举报案件。对涉及群体性、人员死亡等紧急重大事件,要急事急办,以最快速度进行处理。一般的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需检验检测的,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办理或牵头办理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署名投诉举报人。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投诉举报事件的处理结果,应函告移送部门。
腾冲市商务执法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视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做到有问题必查,有责任必究。
二、值班室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未经主任批准,一切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系统设备及辅助配置。
三、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不得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得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四、如遇设备故障,要及时上报,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禁止私用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接电源、擅自接插座、充电。
六、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值班室;不得在值班室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七、下班前认真清查,切断该关闭的电源,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以防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