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3795-4/20240304-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气象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17:26:04 |
文号 | 浏览量 |
人工影响天气是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过程进行人为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人工增雨防雹是气象防灾减灾的常态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定,腾冲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结合抗旱减灾、烤烟等经济作物种植防雹增雨、森林防灭火、大气污染防治、库塘蓄水等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
芒棒镇坪田、芒棒镇城子门、团田乡曼哈、蒲川乡坪山门、新华乡新山、荷花镇羡多、明光镇麻栎、明光镇松园、明光镇中塘、滇滩镇云峰、固东镇河头、猴桥镇上街、界头镇大塘、界头镇大营、界头镇贡山、界头镇界头、界头镇永安、曲石镇曲石、曲石镇大坝、曲石镇公平人影作业站点及在全市范围内根据需求开展应急流动增雨作业。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37mm高炮、JFJ火箭发射架。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三)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腾冲市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腾冲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875-5181060)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特此公告。
腾冲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