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3795-4-/2021-0206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气象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02-06 10:33:22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关于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腾冲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腾冲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不断完善和发展。人工影响天气在服务农业生产、缓解水资源紧缺、防灾减灾、扑灭森林火灾、库塘蓄水和生态建设,以及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每年为腾冲以烤烟为主的农经作物挽回经济损失效益十分明显。
每年1-5月、10-12月,结合实际天气情况,腾冲市人影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干旱、森林防火人工增雨作业;3-6月,在南部乡镇开展人工防雹减灾作业;4-9月,在北部乡镇开展人工防雹减灾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高炮、火箭作业安全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公告,请各乡镇按要求完成作业公告,作业公告至少发布到村(社区)一级,以免影响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腾冲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