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30-7/20260622-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10:5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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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2025年12月30日
市委依法治市办:
现将一年来我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收官验收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保山市委工作要求,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的通知》精神、《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度融入财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将一年来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我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将其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2025年以来,腾冲市财政局“三个抓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抓实组织强保障。一年来,我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充分发挥局党组的作用,紧紧围绕市委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开展工作,保障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上,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推动中央、省、市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各项工作中落实落细。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系统地领会了中央和省、保山市、腾冲市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持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时期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讨论活动,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有效推动了我局的法治建设。二是抓实思想强保障。1.把《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篇》作为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扎实组织开展市财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维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筑牢政治忠诚,牢牢把握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精神。2.抓住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建设专题培训机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财政局长讲法治课”活动,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建设为指引,以财政业务为载体,讲解单位财政法治建设的特色和亮点,为财政执法质量的提升打牢了基础。3.及时组织财政干部收看《云南省财政厅2025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节目,教育广大财政干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4. 强化财政执法业务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5.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从4月11日开始,全局在职在编79人,全部参加 “中国普法”或“云南网”微信公众号“4.15”专项答题活动及“月份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答题活动,有效达到“以测试促学法、以讨论巩固普法成果”之目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6.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证网络报名考试。目前,全局实有人数79人,持有执法证件人数56人。有效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抓实制度建设强保障。1.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适时召开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2.对照《腾冲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制定《腾冲市财政局"八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检自查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五年来普法成效与不足,确保圆满收官。3.结合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参照云南省财政厅“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腾冲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实现普法内容、对象、责任、目标“四明确”。4.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5.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财政工作职能职责,制定了《腾冲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腾冲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腾冲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3个具体办法,规范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要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执行。6.建立市场公平竞争会审制度,出台了《腾冲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会审程序、组织会审方式和会审意见应用。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7.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解释、评估、清理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 度工作计划情况。
腾冲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法治学习,牢固树立红线思维,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不断拓宽法律知识的学习面。通过对《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条例等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推动法治建设,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同时,筑牢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都会认真思考是否符合法律、政策和制度的要求,主动把工作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中。在生活中,要求严以律己,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以权谋私、权钱买卖的行为,没有干预司法公正、插手案件处理的情况。要求班子及干部职工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思维。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
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我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法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正旭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有效防范行政法律风险,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5年,法律顾问向我局提供涉法服务16次,其中:审查合同协议1份,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7次,参与调解纠纷2起,代理民事诉讼4件,其他法律服务1次。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强化法治财政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检自查工作,一是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地,制定了腾冲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腾冲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腾冲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3个具体办法,规范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要通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执行。二是建立市场公平竞争会审制度,出台了《腾冲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会审程序、组织会审方式和会审意见应用。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编制了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普法责任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以及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大力推广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对15家涉企行政检查企业,在平台上办理了执法事项,扫码入企,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信息互应验,提升了财政执法效能。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府网站"互联网+政务"的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政府采购、资金信息等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财政局共发布政务信息上千条,做到了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完整。五是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接受监督,落实改革,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制定了《腾冲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腾冲市财政局预算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腾冲市财政局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和《腾冲市财政局信息系统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加强财政内部管理,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降低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加强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二是加强监督问责。监督10个村级党支部书记、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村支书、领导班子、干部职工进行责任追究,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三是加强案件查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班子、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四是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权利,对党员干部检举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我局建立腾冲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方面的法律审查和法律风险分析职能,对政府采购、涉外、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重大决策进行了法律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2025年,共发生民事应诉案件4起,参与民事执行事宜1件。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我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法治工作干部队伍,确保全体财政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5年,通过开展财政法治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多期专业学习培训,持证执法人员增至56人,同时为鼓励职工参加司法考试,提升法律素养,我积极推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最大限度降低财政执法风险,法治审核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情况。
为贯彻落实普法责任主体,按照《普法责任清单》,我抓紧落实各普法主体责任,推进各领域普法活动。一是监督检查股组织财政干部学习《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做到财政违法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二是会计股组织企业和单位会计人员,大范围培训《会计法》,提高从业人员会计业务处理水平;三是采购办因地制宜,指导民营企业学习《政府采购法》,提高企业承接采购业务水平;四是预算股加强预算管理,每年在预算培训会普及培训《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提升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运用能力;五是税政法规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升财政执法质量和能力;六是财政金融综合股结合实际案例,从社区到乡镇,深入基层,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举行“金融课堂”讲座,借助“敬老月”活动,到三桥广场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银龄聚力暖极边,志愿同心护晚晴”等主题防非宣传系列活动,提升老年人防防范金融诈骗能力;七是基层党建办警钟长鸣,组织股室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掀起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热潮,提高财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
一、2024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普法学习不系统问题,已整改落实。2024年述法指出本单位普法学习存在碎片化问题,2025年我牵头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常态化学习,通过“法宣在线”平台完成全员学法考试,整改完成率100%。组织专题法治讲座4次,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显著提升。
(二)针对法制队伍薄弱问题,我已加强专业力量建设。通过内部选调充实法制岗位,选派多名干部参加执法资格培训,持证执法人员增至56人。同时鼓励职工参加司法考试,提升法律素养,初步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法治审核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剖析
(一)法治学习深度仍有不足。部分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停留在表面,原因在于工学矛盾突出,集中学习次数有限;我个人在督学促学上力度不够,创新学习方式较少。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待提升。涉企执法中偶现程序瑕疵,根源是执法培训针对性不强;我个人在跟踪问效上未能全程覆盖,导致整改滞后。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并贯彻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条例》,在法治轨道上全力开展财政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大财政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财政部门对会计、评估行业的行政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提升财政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选优配强执法专业力量,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动态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财政主责主业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借助新媒体宣传手段普法,推动我局“九五”普法工作平稳开端。
(四)继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按《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区块链+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办理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扫码入企,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信息互应验,切实提升财政执法效能。
实现行政执法事件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办理,全面应用执法记录仪,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协同办案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适时推进公职律师制度,鼓励在岗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司法考试,提升法治素养。在保障法治财政建设、执法监督及依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防范财政执法风险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