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5-8-/2023-032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3-27 16:18:2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4号)和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求及《保山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动,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林草种苗市场环境,保障林草业生产、助力林草种苗产业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腾冲2023年林草种苗工作重点,决定于2023年3月至10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农村居民消费层次低,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结合各乡镇(街道)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的现状,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犯罪案件,规范经营行为,健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完善林草种苗市场监管体系,维护正常的林草种苗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提高公众法律意识。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内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借助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执法检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林草种苗种源管理
加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在林草种子采收期间,严厉打击抢采掠青、损坏母树以及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行为,对种子、苗木进行抽查检查。依法查处没有档案和种源来源不明的种子,严把源头关、质量关。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抽查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维护合法生产经营者权益。
(三)积极配合各级开展的上下联动专项林草种苗执法行动
为强化林草种苗行政执法,提高林草种苗执法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及配套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开展2023年度的林草种苗执法专项行动,通过上下联动,破解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不敢查”“不会查”“不想查”的林草种苗执法困局,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林草种苗流通领域检查
加大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企业、林草种苗批发市场、乡镇(街道)、村(社区)集市检查力度,配合市场监管严格查处林草种子生产企业超范围经营、跨地区销售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侵权、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要追根溯源,重点查处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专项行动
认真履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法定职责,把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公布本地区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健全执法队伍,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和查办植物新品种保护侵权案件,全面配合省市林草部门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六)开展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将本部门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录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本级核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按抽查比例不低于2%的要求进行抽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也就是“省级平台”向社会公示。
(七)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抽查
根据我市林草重点工程苗木使用要求,对定点生产的油茶、秃杉、华山松、云南松、红花木莲、马蹄荷、旱冬瓜等苗木进行抽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云南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等相关标准规定开展等级质量评定工作,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依法依规处理。
(八)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侵权和假冒工作
向社会公布林木种苗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投诉地址、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和假冒行为;案件办结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布主体信息、案由、处罚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腾冲市2023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鲁孟浦 市林草局局长
副组长:寸德先 市林草局副局长
刘永强 市林草局副局长
成 员:龙德增 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站长
尹其尧 市林草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 超 市林草局规财股负责人
段志华 市林检站站长
董林书 市稽查大队队长
李春立 市林草局资源股负责人
张加艳 市林草局野保股股长
石明芳 市林草局法审股副股长
寸待勇 市林草局草湿股股长
严海艳 市草管所所长
各乡镇 (街道)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草种子管理站,龙德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我市种苗安全、林草产业安全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林草种苗管理工作,精心组织,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
(二)强化监督执法,加大投入保障
要按照转换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装备,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三)密切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的联合执法、跨部门联合执法、跨系统委托执法,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对接,健全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凝聚执法合力。
(四)公布举报电话,强化执法监督
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和投诉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
五、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30前)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0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和安排,积极配合开展林草种苗质量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广泛搜集、排查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违法犯罪线索,上报林草行政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及时曝光违法犯罪案件。组织实施过程中,注意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有价值的整治工作信息。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3年10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各有关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及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林草种子管理站进行汇总形成全市的行动总结、典型案件书面材料上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六、举报渠道与方式
(一)电话举报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举报电话:5181203
腾冲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举报电话:5181336
(二)邮箱举报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举报邮箱:tlb203@126.com
腾冲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举报邮箱:tcxtcb@163.com
(三)信件举报
1、收件人: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收)
地址: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6号邮政编码:679100
2、收件人:腾冲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收)
地址:腾越街道满邑社区上村小区216号邮政编码:67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