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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54-2-/2022-0928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9-28 08: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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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2021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分析报告

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腾冲市及时将文件转发全市各执法单位,认真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进行总结。现将腾冲市2021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1年,共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7类执法行为共288929件,各类行政执法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许可。共办理行政许可78637件,2020年75073 件,增加3437 件,同比上升4.5%。县级行政机关办理 78510 件,占总数的99.8%;乡镇级办理127 件,占总数的0.2%。

2.行政处罚。共实施行政处罚162604起,2020年 154322起,增加8282件,同比上升5.4 %。县级行政机关实施 162602 起,占总数的99.99%,乡镇级实施 2 起,占总数的 0.01 %。

3.行政强制。共实施行政强制 592 起,2020年3652起,减少3060起,同比减少83.7%。县级行政机关实施 592起,占总数的 100 %,乡镇级实施 0起。

4.行政检查。共实施行政检查46973起,2020年20200 起,增加26703件,同比上升 132.19%。县级行政机关实施 46903 起,占总数的 99.9%,乡镇级实施70起,占总数的0.1 %。

5.行政征收。共实施行政征收 123起,2020年252 起,减少129件,同比下降51.19%。 县级行政机关实施 123 起,占总数的 99.60%,乡镇级实施0起。

6.行政征用。共实施行政征用 0 起,2020年0 起。

7.行政裁决。共办理行政裁决0起,2020年0 起。

(二)行政执法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情况。共公告行政执法主体85个,其中行政机关67个,占总数的 78.8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1个,占总数的48.23 %。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943名,县级 1692人,占总数的87.08 %;乡镇级251人,占总数的12.92%。持省政府执法证件1349名,其中县级1098人,占总数的81.39 %;乡镇级251人,占总数的18.61 %。

(三)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共审核重大行政许可案件120 件,2020年18件,增加102件,同比上升566.6 %,其中县级 120 件,占总数的100 %;乡镇级 0 件。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701 件,2020年5074件,增加627件 ,同比上升12.3 %,其中县级5701件,占总数的100 %;乡镇级 0 件,占总数的0 %。共审核重大行政强制239件,2020年497件,减少258件,同比下降51.9 %,其中县级239件,占总数的 100%;乡镇级 0 件,占总数的0%。共审核其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5件,2020年4件,增加11件,同比上升275%,其中县级15件,占总数的100%;乡镇级0件。

(四)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共评查行政许可案件1493件,2020年463件,增加1030件,同比上升222.5%,其中县级1493 件,占总数的100 %;乡镇级 0 件。共评查行政处罚案件1862件,2020年5008件,减少3146件,同比下降62.8 %,其中县级1862件,占总数的100 %;乡镇级 0 件。共评查行政强制案件122件,2020年503件,减少381件,同比下降75.7 %,其中县级122件,占总数的100%;乡镇级0件。

(五)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0件,2020年14件。

(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共57件,2020年111件,减少54件,同比下降48.6 %,其中县级 57件;乡镇级 0件,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17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0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1件;公安机关立案 40 件。

(七)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追究行政执法责任共0人,通报批评0人,离岗培训0人,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0人,提请监察机关调查处理0人,给予行政处分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0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认识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但个别行政执法单位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存在官本位的思想,导致工作中不能严格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人员保障不足。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实效的关键。各行政执法单位专业人员紧缺,现有的人员配置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高法律素养人才的缺乏,制约着工作的推进。机构改革后,部门人员变动大,工作承接不上来,各单位各部门都处于梳理规范工作期,制约着工作的开展。腾冲共有54个行政执法主体,1605名行政执法人员,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设置法规股的法制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由于惩罚过轻,不能产生震慑作用。三是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在实践中,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高;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不够;社会组织的监督乏力且监督渠道有限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努力在全社会树立现代行政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实践,包括相对人对行政法律制度实施过程的主体性参与,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努力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风尚,即形成新的法观念和法行为模式。

(二)继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基本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加大培训力度,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制观念。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管理培训、丰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经验、明确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目标、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指导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自觉树立党和政府良好的法治形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待遇保障。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业务经费和必要的物质设备条件,使其能切实履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考评等职责。

腾冲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