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4-2-16_C/2018-072803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16:13:35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司法局“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
单位(盖章):腾冲市司法局 分管领导:李永权 寸守朝 填报人:郑兴祝 联系电话:0875-5155618 日期:2018.4.27 |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服务类型 | 办理 类型 |
是否进 驻政务 中心 |
是否录 入管理 平台 |
法律援助 | 公共服务 | 法律援助条例 | 7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最多跑一次 | 承诺件 | 否 | 是 | |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受理 | 公共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最多跑一次 | 承诺件 | 是 | 是 | |||
说明: 1. 附件1、2、3均需填报备案,经梳理确认没有相关事项的,填“无”。附件1、2、3均需向社会公开公示(说明栏内容不公示)。 2.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必须低于法定时限50%。法定时限为1个工作日的,无需再次压缩。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均为“即办件”;1个工作日以上的为“承诺件”。 3. 服务类型:按照“最多跑一次(含即到即办,一次可办结事项)、跑两次、跑三次、一次不跑”进行分类。 4. 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跑二次、跑三次、一次不跑”的理解: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办理事项一般须跑三次:即现场咨询跑一次,提交材料跑一次,领取办理结果跑一次(专家论证、现场踏勘、检验、检疫、检测等环节不计入跑的次数)。群众如能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咨询,网上下载申请表格,无须到现场进行咨询的则减少现场咨询环节;群众通过网上提交材料,部门网上预审接件的事项,则减少提交申请材料的环节;办理结果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无须到窗口领取的,则减少领取结果环节。能通过网上咨询,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办理的事项为一次不跑办结事项。 5.办理类型为:即办件或承诺件。 6. 是否进驻政务中心、是否录入管理平台: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填“是”;未进驻的填“否”;已录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的事项填“是”;未录入的填“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