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108-/2020-072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15: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获得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本指南。政府信息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局编制的《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腾冲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局的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提出申请。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来凤小区17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875-5133907;
传真号码:0875-5133907;
电子邮件:tctyjrj@163.com;
邮政编码:6791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传真、信封左下角和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腾冲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