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719027-2/20240808-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16:41:3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腾)应急罚〔2024〕执法009号)
2024年3月18日至24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检查组对腾冲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的***矿山1850平台、1860平台已于 2023年5月前靠帮到位,检查时矿山违规对上述平台区域的挂帮矿体进行开采。矿区西北部+1800m水平至+1820m水平之间的运输道路长度约100米,坡度达到20度(设计最大值9度)。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14年12月15日。公司住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滇滩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段*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22MA6K5G****。经营范围:铁矿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调查情况
(一)核实取证情况
2024年3月下旬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检查组对腾冲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的***矿山1850平台、1860平台已于 2023年5月前靠帮到位,检查时矿山违规对上述平台区域的挂帮矿体进行开采。矿区西北部+1800m水平至+1820m水平之间的运输道路长度约100米,坡度达到20度(设计最大值9度)。
2024年5月28日,腾冲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对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进行监督复查。
2024年6月18日腾冲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杨*杰、矿长付*政、安全员段*明进行询问。接受调查询问的两位人员认可2024年3月18日至24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检查组对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检查情况,不提出异议,并承认企业存在相关的违法违规事实。
三、违法事实
经调查,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违规对靠帮到位的平台区域的挂帮矿体进行开采、矿区运输道路坡度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
四、处理建议及法律依据
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1.7条规定: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挂帮矿体,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经技术论证,不应开采或破坏。根据《非煤矿山采矿术语标准》,露天矿山运输道路是矿山生产的重要设施,车辆行驶频繁密集,在设计中一般以行驶安全、稳定为主,综合考虑了车辆型号、坡长等因素。増大运输道路坡度将给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重大安全风险,极易发生车辆失控、碰撞等事故。当露天矿山运输道路坡度(最大纵坡或平均纵坡)大于设计坡度10%以上时,将严重影响汽车行驶安全,容易诱发车辆伤害等事故。依据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第五条、第九条”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的规定,对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对腾冲市固东*****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杨*杰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