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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乡按规定落实“按标施保”底保入户

发布日期:2012-07-02 浏览: 作者: 来源:五合乡     打印正文

为切实让五合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五合乡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该乡规定乡村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需要做到:

一是科学定位农村低保标准。根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水平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低保标准,并建立随物价上涨等因素联动的调整机制。确保低保标准能维持和满足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基本生活费用。

二是准确落实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应计入共同生活成员;户籍在一起但没有共同生活,劳教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记入共同生活成员,但其务工纯收入应计入其家庭收入;纯老年人家庭应视是否有法定赡养人和法定赡养人是否有赡养能力而定。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三是精确核定家庭年纯收入。农村低保家庭年纯收入,是指其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获得的所有纯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依据申请人申报,按统计部门统计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办法进行调查核实。可以按照个人申报、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求证、类似比较五个步骤进行。

四是差额确定家庭月补助金额。村(社区)成立家庭收入核算小组,对入户调查小组调查的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核,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差额,确定其家庭的月补助金额,然后提交村(社区)低保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小组有异议的,要重新入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