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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越镇为医保居民支付医保卡制作费

发布日期:2012-09-26 浏览: 作者: 来源:腾越镇     打印正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为使城镇居民方便就地报销外地就医费用,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2012年参保人员须制作医疗医保卡,须向参保人收取每人22元的医保卡制作工本费。为减轻参保居民经济负担,经腾越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为该镇2012年参保居民16865人支付医保卡制作工本费,共计人民币3710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