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川乡七项措施完善2014年低保工作
11月13日,蒲川乡召开低保工作会,安排部署2014年全乡低保工作,确保有序规范开展好工作,从而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蒲川乡全体干部职工,12个村(社区)支书、主任、副主任共76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蒲川乡民政办工作人员对相关业务做了培训,相关负责人对2014年低保工作做了要求: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村(社区)核查组,将2014年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和审批工作列入村(社区)重要工作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乡村两级要加强业务协调,在开展“按标施保”的基础上,确保低保工作规范管理和审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对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三是严把保障范围。严格执行民政部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以及省市县相关低保政策,实事求是地开展好低保对象的评议工作,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规范评议程序。抓好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等环节,推行阳光操作。五是加强社会监督。要求蒲川乡进一步落实张榜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对评议后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应逐一登记,及时反馈及时调查处理。六是规范痕迹档案管理。对入户调查、审定程序和公示情况要有专项记录,做到程序到位、痕迹档案健全。七是建立乡村组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保障对象为乡村组干部及其亲属的,应如实说明,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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