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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桥镇加大森林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14-02-18 浏览: 作者:刘祖芬 来源:猴桥镇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森林防火期间野外用火行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和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美丽猴桥、平安猴桥、和谐猴桥建设。猴桥镇党委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一、加大宣传力度:组织职能部门成立宣传队伍,每天进村入户,用广播和张贴通告的形式宣传。印发通告到每家每户,营造了人人防火的氛围。二、规定防火期:每年的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以此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由森林派出所、林业站、消防中队、林业稽查中队等职能部门建立联防联控,由镇、村、组三级建立三级联防机制,充分发挥特色经济林管护员的作用,努力做到天天有巡视,时时有监控。四、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