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石镇三个必审预防“带病”后遗症
近年来曲石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选拔任用必审、招录必审、评优评先评补助必审,预防“带病提拔”、“带病招录”、“带病评优及享受党员专项补助”等后遗症产生。
严格审查程序。收到相关部门的廉政审查征求意见后,镇纪委结合审查范围制作审查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涉及党员干部的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再将登记表移交组织办、派出所、司法所进行联合审查,涉及农村党员的还需征求村级党组织和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明确审查内容。围绕问题线索反映情况、问责情况、违法犯罪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严肃审查纪律。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各部门审查经办人对审查情况进行签字把关,同时最终审查材料还需同级党委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共同审签,层层落实责任,防止审查过程中徇私舞弊情况出现。
自去年以来,共对 237人(次)的廉政情况进行了审查,其中提拔任用204人次,评优评先评14人次,人员招录19人次,取消1人招录资格,1人选拔任用资格,2人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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