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41122-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11-22 16:08:44 |
文号 | 腾民政复〔2024〕19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心悦康复服务中心筹备组:
一、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腾冲市心悦康复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具备成立条件,同意成立腾冲市心悦康复服务中心。
二、腾冲市心悦康复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共腾冲市民政局。腾冲市心悦康复服务中心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腾冲市心悦康复服务中心应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报告和财务报表,接受年度检查。
腾冲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