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3112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08:36:4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根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的决定》(腾政发〔2023〕19号)的安排部署,为依法依规赋予全市各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明确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权责边界,做好腾冲市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移交工作,制定《腾冲市民政局与腾冲市各乡镇(街道)赋权事项交接书》(详见附件)。
附件:《腾冲市民政局与腾冲市各乡镇(街道)赋权事项交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