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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2023-0113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1-13 11: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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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腾冲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腾冲市民政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求民政系统要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  

(二)不断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1.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腾冲市民政局坚持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2022年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22件。此外,腾冲市民政局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对涉及公平竞争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自查,及时修改、废止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协调、不适应的内容,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2. 依法做好保秘工作。组织机关在职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切实开展好保密工作的教育与宣传。及时传达贯彻省、市保密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工作要求落实措施,对重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三)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1. 严格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办理的执法均属于部门职权范围,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按程序办理行政执法案件都经过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通过公示栏、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并将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2.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在保山市民政局与腾冲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制定了《腾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腾冲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腾冲市民政局宪法宣誓制度》《腾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腾冲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腾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腾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腾冲市民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等。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参加执法考试,目前我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27(其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数为6人,持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人数为21人)。  

3. 开展案卷评查。根据安排,对202211—20221231日期间办结的共办理19件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全部案卷从行政许可开始到案卷装订,包括许可期限,都是按程序执行,按规定办理,符合要求,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所有案卷都网上登记,资料齐备,程序合法,在期限内办结,并在腾冲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服务对象满意高。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要求落实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切实履行好部门责任。二是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政策法规培训, 完善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定期测试制度。三是建立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工作透明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腾冲市政府网站向社会重点公开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各领域政务信息。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合理运营腾冲民政微信公众号,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公示民政信息。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四是努力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咨询台、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场所,通过放置办事指南配置完善电子屏、公告栏等为人民群众查阅或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落实普法责任,强化法治意识  

一是为确保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办事机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对普法工作实行多环节,全方位的领导,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二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始终把学习作为贯彻各项法律法规的重要任务,明确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宣传。三是坚持把做实做细作为贯彻落实民政领域法规制度的重要举措,努力把学习各项法规的思想收获转变为行为遵循,促进干部职工言论行为的规范。  

推进依法治理,发挥民政效能  

1. 加强违法流浪乞讨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有效遏制街头流浪乞讨现象,维护良好市容环境与和谐社会秩序,2022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开展救助管理服务大提升行动回访腾冲籍求助人员68人,现已回访8人。开展寻亲服务5人,寻亲成功3人。  

2.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督导检查,确保救助资金安全运行。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不打招呼、不需陪同,直接按照保障人员名单,开展明查暗访。对保障对象是否到位、保障资金是否按月足额发放、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形成威慑力。2022年累计实施社会救助35886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481.3万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分别提高4.5 %670/提高为700/)、12%5000/提高为5600/)和6.1%858/提高为910/),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充分体现,切实做到了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精准救助,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 依法开展殡葬执法工作,不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按照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充实了殡葬执法力量,规范和完善了执法机制,为确保实现火葬区火化率和骨灰安葬安葬两个100%的总目标打基础。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强化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科学规划,依法推进火葬区。目前我市已顺利完成了火葬区全覆盖的目标。三是积极实施惠民殡葬,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2022累计投入火葬奖补和免除遗体接运、火化等惠民殡葬资金2313.057万元其中:火葬奖励资金32661306.4万元坟墓搬迁奖励资金23246.4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59159.1万元免除火化资金4188293.16万元免除遗体拉运资金479.227万元免除骨灰盒资金125.64万元免除冰冻资金2.34万元免除骨灰临时寄存资金0.79万元。由于腾冲财政困难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殡葬惠民资金未拨付到位)。四是大力开展综合整治,从严从重打击殡葬违法违规行为。  

4.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与监督,推进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一是2022年开展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二是依法依规登记、注销、变更社会组织。截止20221231日共有社会组织110个,其中社团91个,民办非企业19个。新登记社会组织11家,其中社团8个,民办非企业3个。变更法定代表人6家,注销登记1家。  

5. 完善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一是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村务监督体系建设,补全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环节。二是开展村(社区)减负专项治理,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三是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软法作用。四是研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五是推动村(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和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参与村(居)自治事务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推行告知承诺,优化办事流程  

腾冲市民政局在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中开展逢救必核授权核查制,做到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授权、委托对其收入、财产情况进行核对。同时,承诺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信息的完整和真实,申请人告知承诺信息统一归集到云南省社会救助管理系统  

)聘请法律顾问,提升决策水平  

为推动单位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效完善单位法制建设,结合自身实际,聘请云南援边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并于202291日续签聘用合同,目前合同有效期至2023831日。通过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参与信访案件处理等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单位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落实行政复议,加强行政应诉  

2022年,我局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各1件,行政复议案件按要求及时进行答复,行政应诉案件我局领导积极参加诉讼,履行举证职责,参加开庭审理,并发表质证、辩论意见等。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单位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年度内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了腾冲市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牵头、干部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对全民政工作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是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执法监察职能,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案件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反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努力形成执法的合力。  

(二)带头法治学习。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腾冲市民政局党组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  

(三)落实法治责任。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持续贯彻落实民政领域普法责任,各股室结合业务要求切实推进领域内法律宣传,在推进民政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工作纪律。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有关制度要求,做到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切实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治统一严守法治建设底线,年度内未发生需要报告的相关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1.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表现为对局党组自身和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比较严格,对普通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够。  

2. 民政政策规范性建设能力还不够强。政策回应群众关切、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还不够。政策延续性、协调性还有不足,实施效果跟踪不紧密,政策后评估制度还有待完善。政策及时更新、相互衔接还有待加强。  

3. 普法工作还有待强化。法治培训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度和实用性有待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  

原因分析:一是法治理念树立的还不牢,对理论的学习掌握还不深不透,还不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二是运用法治服务民政改革发展的能力还不足,前瞻性、实效性还需要提升;三是运用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全面掌握深刻理解法律法规还有欠缺,实践经验不够丰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不高。  

四、下一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腾冲市民政局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围绕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和完善网格化管理,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要求,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加强和改善基本民生,不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学习,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如何满足新时代养老服务需求、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救助保障方式多元化等民政实际问题,注重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拓思路、找方法、推举措,着力提高各级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依法履行好部门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坚持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保障和民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部门职责,进一步简政放权,以法治方式不断提升民生服务和保障水平,持续推进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腾冲市民政局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