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1-1216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事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14:49:38 |
文号 | 浏览量 | 76 |
腾冲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和代码
腾冲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取得
代码:
二、受理范围
本业务手册适用于腾冲市民政局对冠以“腾冲市”行政区划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取得的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相关流程。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四)《关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基金会负责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270号)
(五)《民政部对河北省民政厅<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民函〔2005〕178号)
(六)《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1号)
四、实施机关
腾冲市民政局
五、审批条件
(一)《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慈善法》公布后依法登记并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2.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4.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6.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7.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
8.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9.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
六、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腾冲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和慈善股现场提交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5号腾冲市民政局。
交通方式:
市内可乘乘坐8路公交车到达。
七、申请材料
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材料
形式
|
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
评估等级4A(含4A)以上的慈善组织
|
公募基金会
|
备
注
|
1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纸质
|
√
|
√
|
|
|
2
|
理事会会议纪要
|
原件
|
1份
|
纸质
|
√
|
|
|
|
3
|
财务审计报告
|
原件
|
1份
|
纸质
|
√
|
|
|
|
4
|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1份
|
纸质
|
√
|
√
|
√
|
|
5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
原件
|
1份
|
纸质
|
|
|
√
|
|
6
|
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
|
√
|
√
|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八、审批时限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情况复杂的,民政部门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者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该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九、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腾冲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和慈善股。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5号腾冲市民政局
2.电话咨询:电话:0875-5133519(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取得),周一至周五 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1. 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5号腾冲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和慈善股
2. 提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告知。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查
审查慈善组织是否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审查完毕后,经局领导决定批准。必要时征求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者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该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论证结论作为登记管理机关是否准予登记的参考依据。
(四)决定
按时限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
(五)发证
准予取得的按法定程序及时限颁发资格证书。
十二、申请人权利
(一)投诉
1.电话投诉:0875-5133719
2.单位投诉: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5号腾冲市民政局民间组织和慈善事业社会工作股。乘车方式:乘8路公交车至民政局门口下车。
3. 单位投诉: 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上绮罗社区栗树园小区114号。腾冲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局一楼市纪委监委派工信局纪检监察组。乘车方式:乘7、13路至腾越派出所公交站下车。
(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腾冲市人民政府或保山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三、申请人义务
(一)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和准确。
(二)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三)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需要对审批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四)审批部门对申请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五)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六)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十四、相关文书、表单
相关文书及表单可到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ynshzz.com/下载。
附 件
流程示意图
需要补 符合不予
正材料 受理情形
受理情形
材料符合要求
材料补正后
符合要求 不合格
合格
整改合格
整改后仍不合格
一、基本情况
1.慈善组织名称: ;
住所及邮编: ;
2.组织类别:□基金会 □社会团体 □社会服务机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设立登记日期: ;认定为慈善组织日期: ;
5.是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 □否
6.业务主管单位: ;
7.工作联系人: ,职务: ;
8.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 ;
传真 ;Email或QQ号: ;
9.本组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或移动客户端): ;
10.是否召开关于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的理事会:□是 □否
时间: ,地点: ,
议题: ,
出席理事人数: 名,占全体理事会成员比例: ;
11.是否首次申请:□是 □否
12.申请理由:
二、内部治理情况
1..理事会成员构成及关系:
理事长(会长): ,□专职 □兼职
在本组织职务: ;
本组织现有理事: 名,理事名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来自同一单位理事: 名,分别是: 、 、
、 、 、 、
、 ,占理事会成员比例为: ;
上述理事来源单位: ;
②理事会成员来自相互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企业等组织之间的控制关系、投资关系、
共同对外投资或者其他重大影响)的组织的理事: 名,分别为: 、 、 、 、 、 、 、 、 、 、 、 ,占理事会成员比例 ;上述理事来源单位: ;
请具体描述理事来源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③理事会成员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理事 名,分别为: 、 、 、 、 、 、
请具体描述上述理事的近亲属关系:
;
④由非内地居民担任的理事: 名,分别为: 、 、 、 、 、 、 、 、 、 、 、 ;占理事会成员比例 ;
2.法定代表人: ,是否为内地居民:□是 □否
在本组织担任职务: ;3.秘书长专(兼)职:□专职 □兼职 专职工作人员数: ;
4.有无监事或成立监事会:□有监事 人, □成立了监事会,
监事名单: ;
5.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召开情况:
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 年召开 次,
申请前两年召开情况:
年 月召开 届 次 会议,
年 月召开 届 次 会议;
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召开 次,
申请前二年召开情况:
年 月召开 届 次 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年 月召开 届 次 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年 月召开 届 次 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年 月召开 届 次 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年 月召开 届 次 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年 月召开 届 次 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通讯 。
三、运作和接受监督情况
1.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 □否 税务登记证号: ;
2.申请前二年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① 年,慈善活动支出 元,占上年总收入(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
年,管理费用支出 元,占当年总支出比例 ;
② 年,慈善活动支出 元,占上年总收入(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
年,管理费用支出 元,占当年总支出比例 ;
3.是否参加了社会组织评估:□是 □否(如选否,不需选择评估等级)
评估等级: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4.申请前二年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参加年检):
年,□是 □否; 年,□是 □否;
年度检查结论: 年,□无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年,□无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5.是否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是 □否
6.是否被纳入异常名录: □是 □否
请列出具体情形: ;
7.申请前二年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是 □否(如选否,不需填写以下四项内容)
①行政处罚时间: 年 月 日 ②行政处罚种类: ;
③实施机关: ;④违法行为: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组织现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符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不存在申请前二年被纳入异常名录的情形,绝不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行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本组织保证按照《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章程和业务范围内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妥善管理使用捐赠财产,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慈善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交该申请书时,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本组织前二年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2.加盖本慈善组织印章的会议纪要;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出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4.本申请书未尽事宜可以另附说明,并加盖本组织印章。
1.慈善组织名称: ;
住所及邮编: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设立登记日期: ;认定为慈善组织日期: ;
4.业务主管单位: ;
5.工作联系人: ,职务: ;
6.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 ;
传真 ;Email或QQ号: ;
7.本组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或移动客户端): ;
本组织已被认定为慈善组织且符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申请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 慈善组织(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