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三项措施促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各项具体工作。2015年,继续贯彻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贷免扶补”小额贷款的政策扶持措施,积极与农村信用社、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进行协调,大力宣传好、做好“贷免扶补”工作,完成90户贷免扶补工作任务,协助信用社发放创业贷款678万元。
二是组织开展好微型企业的创业扶持工作。在工作中优化登记效能,提高小微型企业“出生率”,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照时间,实行“一审一核”或“一人审核”登记核准程序,明确专门工作人员,接受创业者咨询,受理扶持申请材料。共审批办理符合扶持条件的小微企业420户,接受小微企业提出贷款申请192户,已审核通过并移交工信部门材料350户,协助发放补助资金1050万元。
三是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按照《关于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升级登记为企业的行政指导意见(试行)》,积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促使其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实现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截至目前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11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