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召开首例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听证会
12月25日,腾冲市检察院召开首例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列席,对听证会进行监督。
今年9月,杨某某向腾冲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请监督书,要求检察机关对腾冲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受案后,腾冲市检察院民行科承办人积极通过查阅卷宗材料、相关法律法规,调查了相关证据,并积极和法院进行沟通交流,决定此次召开听证会。检察官将双方当事人及其所请诉讼代理人召集到腾冲市院进行面对面的质证和释疑,并邀请腾冲市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列席听证会,对听证会进行点评和监督。
听证会围绕本案赵某向王某某所借债务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能用杨某某的房产进行偿还赵某向王某某所借债务进行举证质证。
该案系腾冲市检察机关召开的首例执行监督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的召开对于检察机关正确认定案件事实、采信案件证据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听证会以公平、公开的形式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办案、规范办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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