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为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11年以来,我局在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和保山市发改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是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执行201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二是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规范了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三是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减负措施,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意义。自2011年2月1日起,累计取消、免征、暂停、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67项,减轻企业负担共计11713万元。四是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自2012年10月1日起,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对所有出入境货物、运输工具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五是清理规范银行涉企收费。2014年8月1日起,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的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的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根据客户申请,可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六是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国土、环保、住建、工商、卫生、安监等职能部门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金融行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企业反映突出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的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本着“查处和规范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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