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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5-11-06 浏览: 作者:李秋云 来源:市委编办 打印正文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近日,腾冲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编制管理的实施方案》。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达到强化党委、政府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控制政府规模,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科学的调控制度,完成编制资源合理部署的目的:  

一是严格控制全市编制总量:(一)实行编制总量分类管理。编制总量分为党政系统行政编制、政法系统专项编制、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群团机关使用的事业编制和机关工勤编制5种类型分别管理。各类别的编制总量单独核准,不得混用。其中,机关工勤编制不再新进人员,现有在职在编人员自然减员后,按照“退一收一”的办法逐步收回;(二)实行编制总量核准制。市委编办根据上级编办下达的编制总量,分配使用本级编制,核准下达乡镇编制。从201511月起,市委编办对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年度核准。  

二是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一)建立部门空编集中管理制度。除中央和省另有规定外,我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现有空编,以及今后自然减员产生的空编,由市委编办全部收回,集中管理;(二)建立健全编制待分配制度。市委编办分配使用本级编制和下达编制总量时,按照一定比例预留待分配编制。待分配编制仅用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用编需求,不得挪作他用;(三)建立消化超编人员的编制调控制度。全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总体超编的,要采取“多退少进”,鼓励人才向乡镇流动等有效措施,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其中,全市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全部消化完之前,每年的新进补充人员数,一般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自然减员数的三分之一;(四)建立部门编制使用年度申报制度。结合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年度核准工作,全市党政群机关于每年11月底前申报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次年编制使用计划,直属事业单位单独申报。市委编办收到部门的申报后,根据其职责任务变化情况,核准各部门次年可以使用的编制;(五)建立系统编制统筹管理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编制资源的合理布局负责,负责申报本系统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提出系统内事业单位之间的编制调剂分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