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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消协所成功调解一起超出承诺期限的消费纠纷

发布日期:2015-11-02 浏览: 作者:赵兴平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正文

 

1031日,腾冲市来凤市场监管所接消费者投诉称:1022日,在“某珠宝店”购买价值41.6万元的天然翡翠饰品,其中一支手镯成交价23万元,到北京后请专家评估,不值23万元。1030日返回腾冲某珠宝店进行退货,经营者不给予退货,请腾冲市消费者协会维护消费者权益,给予做退货处理。  

接投诉,来凤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即时赶到该珠宝店进行调解。经做大量工作后,经营者同意退回消费者天然翡翠饰品货款18.6万元,价值23万元的玉镯,经营者再让利5万元,退还消费者5万元的购货款。至此,这起因超出承诺期限(翡翠经营企业承诺购买翡翠在七日内可以无条件退货)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