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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农村低保金发放时间变更为一月一审批一发放

发布日期:2015-09-23 浏览: 作者:杨薇薇 来源:腾冲市民政局 打印正文

 

101日起,腾冲市农村低保金发放时间由原来的一季度一审批一发放变为一月一审批一发放,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为缩短低保金发放环节,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让他们的生活月月有着落,实行按月审批发放,民政局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确保在每月10日前将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同时,加强检查和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将低保资金按月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联合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定期走访,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发放到位情况,及时查处存在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