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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办协调解决改制企业职工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历史遗留问题

发布日期:2015-07-29 浏览: 作者:李蕖 秦华 来源: 打印正文

      

原腾冲县有色金属公司和原腾冲县糖业烟酒公司属原经贸局系统下属企业,两家企业分别于2003年和2005年进行了深化改革。在企业进行改制的过程中有色金属公司12户职工,糖业烟酒公司3户职工分别购买了当时企业的职工宿舍,但由于各种原因都没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属划拨土地)。       

期间职工也曾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但由于企业已改制多年,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2014年中旬企业职工再次将此情况反映到了国企办,希望能帮助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国企办及时将此情况向局领导做了汇报,并根据两家企业的不同情况进行了研究,制定出解决方案。经过多次到相关部门协调并书面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分别于201412月和20157月协助糖业烟酒公司和有色金属公司职工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