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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案管职能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5-07-08 浏览: 作者:王成蕊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打印正文

  2015年以来,腾冲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案件管理工作融入到办案业务中,理顺案管业务与办案业务的关系,全面提高规范司法能力水平。   

一是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常规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对于纳入流程管理的案件,建立管理台账,每日对业务部门网上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对于案情重大、存在风险的案件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二是建立涉案财物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对涉案财物进行管理,制作管理台账,对出入库涉案财物进行严格管理。   

三是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促进规范执法、依托案件公开系统,确保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能够实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四是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案件流转监管。重点检查网上办案与实际办案是否同步,案件信息录入、法律文书生成,电子签章打印、涉案款物系统筹方面的应用情况。   

五是完善服务机制,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力。   

六是定期召开联席会,建立内外双向联系沟通机制。   

2015年以来,腾冲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将案件管理工作融入到办案业务中,理顺案管业务与办案业务的关系,提高了规范司法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