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和解◇实则逃避|腾冲市一男子最终被拘留15日!
近日,为有效彰显司法权威,达到警示教育和督促执行的目的,腾冲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尹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寸某借款78000元,因尹某未按时归还借款,寸某遂起诉至法院。2023年10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尹某支付寸某借款本金78000元,此款限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8000元;2024年5月30日前支付70000元;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
然而,还款期限到后,尹某并未按期还款。2024年1月,寸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材料,责令其如实申报财产,并通过网络查控将其银行、微信账户进行冻结。被采取执行措施后,尹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目前无法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经与寸某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由尹某分期归还借款。但尹某在支付给寸某30000元之后,便不再继续履行分期付款协议。
2025年1月,寸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尹某向寸某支付2000元,寸某表示同意其继续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此次和解后,尹某又支付了13000元。直至2025年5月,尹某尚有借款33000元未归还寸某。经拘传到庭,尹某再次与寸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庭支付寸某15000元,约定剩余18000元于2025年7月31日前付清。
无奈的是,一次次和解成为尹某的“缓兵之计”,诚信承诺均化为泡影。2025年10月,寸某告知执行人员,尹某一直未如期履行和解协议。鉴于尹某多次逃避执行,为捍卫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腾冲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图片提供:杨安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