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审计局|筑牢监管防线护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进程中,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已成为整合乡村资源、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这一创新模式,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与合作社的经济活力,为乡村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然而,近期腾冲市审计局对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乡镇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监管缺失,导致出现投资损失、资产流失、债务等各种风险问题及公款吃喝、为乡镇隐匿非税收入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财经纪律的易滋生腐败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合作社章程不完善,无理事会、监事会职责;未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且无可行性或必要性研判过程;资金开支随意及为乡镇管理核算非税收入等。因此,强化乡镇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监管,势在必行。
一、完善监管机制,织密制度“防护网”
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专门针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对象、内容与流程。细化监管职责,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清晰的责任归属,避免出现监管空白与推诿现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合作社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对监管制度进行优化完善,使其始终贴合实际需求。二是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指导合作社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明确理事会、监事会职责。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决策,监事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法律知识,且保持相对独立性,能够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一般专用术语)讨论通过,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
二、强化财务监管,守护集体“钱袋子”
一是强化资金监管力度,严格管控合作社资金流向用。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规定每笔资金支出都需经过严格审批,超过一定金额的支出、出借或借入资金等重大事项,需合作社理事会对其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研判后集体讨论决定,并详细记录决策过程。加强对合作社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对账户资金进行清查核对,防止资金挪用、侵占等问题发生。
二是规范财务管理流程。要求合作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核算标准,规范会计凭证、账簿与报表的编制。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升其业务水平与职业道德素养,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监督检查常态化,高悬监管“利剑”
开展定期巡查或加强专项检查,乡镇应成立专门的监管小组,定期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巡查或专项检查。巡查或检查内容包括合作社的运营管理、财务状况、项目实施等方面。对巡查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合作社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前置风险防控,构筑安全“防火墙”
一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乡镇应定期对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合作社在市场、经营、财务等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提前化解潜在风险。加强对市场动态的监测与分析,为合作社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其合理调整经营策略,降低市场风险。二是 强化法律风险防范,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指导合作社在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各类合同协议,避免因法律纠纷给合作社带来损失。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合作社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障合作社合法合规运营。